Scylla_Yang wrote:
你家是政府機關?你看...(恕刪)
別人家里包含政府單位。
凡是屬於別人財產,就是別人家里。
只從文字挑語病,跟從一個政治事件專挑某些替死鬼來借題發揮,習慣是一樣的。
我只能說,這方面你是專家無誤。
還有,偷吃就是違法,拿太陽餅來消遣苦主,真的很行。
行政官員也是人,有些網路貨,要等個幾個月才會買到,將心比心會好一點。
大惡從小惡賠養出來的。
bluejudyway wrote:
我聽我朋友說01一堆...(恕刪)
安捏喔安捏喔喔喔 wrote:
我也替警察報委屈,這幾天也是很多人禁假不眠不休輪番守候
可是明明可以做到不惹爭議、不見血收場
讓台灣民眾完完全全站在警方這邊,讓警方更受人尊重、完全服服貼貼!
既然可以做到這樣
phoe638 wrote:
我認為用了催淚瓦斯後...(恕刪)
phoe638 wrote:
...(恕刪
第五,指揮的混亂。大家沒有發現警察當晚跳過了催淚瓦斯這一步,就動手打人?到今天警察還是沒有解釋,也沒有人去質疑警察。催淚瓦斯是要讓人失能的,這必要時得用,保護鎮暴部隊,也保護躁動的民眾。我猜他們是怕輿論攻擊,警察無必要而使用催淚瓦斯,一開始就決定不用。當上級給了更大的壓力要清除現場,而保警無法執行,於是就跳過了這個重要的步驟,或是現場指揮官就忘了,因為他腦子裏可能還想著不能用催淚瓦斯。然後棍子就飛了,水砲就開了。光是這點,警察就有業務過失的嫌疑,現場指揮官得為這個錯誤負責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