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taichung wrote:若以機密處理就算是現在大家講的黑箱,也符合法令,這條例是當初黨員討論所訂定下來的..所以是"合法的黑箱" ?? 驚~那這個不合理的法令 也可以順便改一改.....(恕刪) 我快笑死了,一口一個黑箱一口一個民意,然後說詞與立場一直反反覆覆在變我都快搞不清楚黑箱和民意的定義到底是甚麼了,這樣反不會得精神分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