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siso wrote:
依理性不挑釁的態度,...(恕刪)
依法定罪也要經過公開公正的審判,這部分好像被某些喜歡當場擊斃或是動不動要把人與世隔絕的網友忽略了。

chinsiso wrote:
4、說到我們的天下第一營,先別管反應來不來的及了,即使有嚴謹的衛戍SOP,即使反應迅速,不過面對狀況被授與的反應權限,我想還不至於有開槍擊斃這選項。
如果突發事件還要有授權才能作為,那麼總統府門口不需要衛兵,放幾個蠟像就可以了。

值勤中遇襲而將歹徒擊斃,在下認為是正當防衛的動作,但是如果目標重傷失去行動能力後還要開槍擊殺,在下認為會做這種事情的人肯定非常冷血。
至於開槍訓練或是有沒有子彈的問題,在下認為正面碰上那種大卡車撞過來,要擋下來火力至少要有RPG或是刺針飛彈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