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fung wrote:
你這樣是本末倒置吧,...(恕刪)
首先請不要責怪什麽“中國人制定的法律有漏洞”,如果你不瞭解基本法出台前後,請自行GOOGLE,連這都成為大陸的“罪證”?
基本法的問題,很大程度是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的衝突,本身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在某方面是一定有衝突的,而基於主權原則,又必須把這兩種法律捆綁在一起,以後或多或少出問題。
你說的關於人大解釋的問題,在大陸法系尤其是中國法下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中國法律裏面明文規定有立法解釋,人大被授予立法解釋的權力,因此香港特區要求人大解釋的時候,人大只能根據中國國內的法律去立法解釋基本法
難道你指望人大根據香港修改法律的規則去修改基本法嗎?那就更違背基本法的最基本的主權原則。
請允許我問一下:假設你是人大的負責人,面對這種情況,你會怎麼做?
因為一個法律所以你們香港人到處歧視,到處宣揚蝗蟲論?
我很慶倖的是,今天的台灣沒有回歸到中國,如果台灣和大陸會重複香港這個路子,我寧願維持現狀,省的到時候馬政府所做的任何決定都成了中央政府的罪證。且不說你們說港府如何如何對中央趨炎附勢,連台灣人都在罵馬英九對中共趨炎附勢。
生活不如意要找替罪羊總是找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