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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 對於洪仲丘案,針對不同立場,各相信部分說法,盡量理性多元思考,才能比較接近真相。

unl7911 wrote:
個人感覺此篇比較理性客觀 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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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洪仲丘案,筆者認為,針對不同立場,必需都各相信部分說法,盡量理性多元思考,才能比較接近真相。

我相信,洪仲丘是一位非常「正義又不長眼」的人。

例如,他在自己的臉書曾公開發文「軍中很多事情都是『屁』」等類似文字,在服役期間,在公開的網路世界po這樣的文,就已經證明他「不長眼」。

我不相信,《大兵日記》有半年空白,輔導長說他自己失職怠惰,所以沒督促洪寫。

所以我相信,這代表洪仲丘在《大兵日記》裡面寫了很多「正義又不長眼」的事情,換句話說,洪將「自己欠扁」化為長篇大論長達半年之久。

我相信,洪仲丘退伍前夕曾表達不想揹值星帶,不管洪的理由為何,這都再一次的證明洪「不長眼」,長官要洪揹值星,還容得下洪有再正當的理由說不?(這件事情已被證實,因為已有洪的同袍透過媒體爆料,試圖替洪抱屈解釋為何洪不想揹值星。)

我相信,洪仲丘竄改體測紀錄的這件「事實」,他又再次「不長眼」,而長官出於「無奈」 只能給洪罰勤7天,因為若將洪送軍事法庭審判,將連帶影響到長官們,所以,洪不長眼長達至少半年,卻只能罰勤他7天,當然覺得教訓不夠。

我相信,洪仲丘在離營座談會的「公開場合」,肯定講了一些「正義又不長眼」的話,才會讓長官們終於忍無可忍。

我相信,洪違規帶照相手機入營,也是一種「不長眼」的最終導火線,挖洞給自己跳的行為。

我也相信,長官們也有攜帶智慧型手機入營,但軍中本來就是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環境。

我相信,洪仲邱「過太爽」,所以體重才會不減反增從60飆升到98公斤!

也因為過太爽,太久沒被操,自然也是所有禁閉生當中,體力最弱的,加上胖子本身就比別人更怕熱,所以才會發生死亡悲劇。

我相信,洪仲丘非常「靠勢」,副連長何江忠會對連長嗆出「你不關他(洪),我就關你(連長)」。

因為洪認為他的體檢一定不會過關,特別是他已98公斤,BMI值高達33。

因為洪仲丘不到一個禮拜就要退伍,但是體檢報告出爐「若照正常程序」,需要約一個禮拜,就算體檢通過,洪也已經退伍。

因為洪是士官,按規定,士官不能關禁閉。

所以,洪仲丘「拿翹」了。

也因此,長官們為了不被看扁,為了樹立權威,不得不教訓洪,換句話說,是洪自己,逼長官們一定要整他。

所以,雖有違常理,也不應該,但為了維護長官們的領導統御,必需要讓洪趕緊送禁閉,體檢報告必需火速出爐,殺雞儆猴,違法將洪關禁閉,只為展軍威。

我相信,監視器在關鍵時刻都壞掉、呈現黑畫面,是騙人的,因為都已經確定擺明要整他,畫面一定很不堪。

我相信,白色上衣男子買coco飲料,不是范佐憲。

我相信,范佐憲私德很糟糕,像土皇帝,甚至也有可能有副業,或許也有放高利貸的情形。

我相信,「又要喝水,耍我啊!」,「不把洪送去關禁閉,我就關你!」,有人交代「要好好照顧洪仲丘」,這些話語,頂多只能證明大家想整他,但無法證明長官們要把洪整「死」!

我相信,陳毅勳沒有按表操課是不應該,但卻是「常態」,當過兵的都知道,課表是一回事,實際上內容為何「本來」就是另外一回事,所以陳毅勳不是針對洪,而洪最胖,體能最差,其他禁閉生做完該做的後,洪還沒做完,本來就會被特別針對,但不是針對洪,是戒護士基於「本能」挑最弱的來針對。

也因為陳毅勳沒有按表操課,這樣的「證據」,自然證明陳是自己凌虐洪,無法證明是上級長官們授意,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當然無犯意聯絡,所以無法向「上」延燒。

我相信,送醫過程中沒開警示燈,沒開警鳴器,是因為已經確定洪仲丘早已沒救,所以才沒有緊急送醫,到了天成醫院,再轉送三總,都只是給家人一個交代,演一場「我們盡力了!」的戲。

我相信,蔡英文說「看不見動機」,就是因為長官們從頭到尾只想整他,沒有任何一個人是真的想要洪死。

我相信,案發現場的破壞,監視器畫面的滅證,都是軍營系統的「防衛SOP」啟動,國防部面對媒體,「視同打仗」。

這也是為何洪的舅舅表示,曹金生感覺把洪家當敵人,因為,這是戰爭。

為了贏,為了不要輸,為了將傷害降到最低,軍營部隊後續的滅證,甚至串供,都是自然可想而知的。

所以,我也支持第三方介入調查。

老大叫小弟去整人,小弟不小心整死人,老大自然也逃不過刑責,但,照慣例,照邏輯,老大的罪本來就會比小弟輕,因此何來「抓小放大」,為何洪案要被媒體扭曲成如此?

我相信,軍中是一個非常封閉的環境,軍中人權本來就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現階段,老百姓要的是「真相」,不是「洪家要的真相」。

原文網址: 老百姓要的不是洪家要的真相 | ETtoday論壇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02/250097.htm#ixzz2amM7KA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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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我低調地頂一下。
kyos wrote:
一個巴掌拍不響這論點就好像 正妹穿太辣走在路上被性侵,結果眾人卻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好好穿長褲包緊緊不就沒事了嗎?...(恕刪)



這個例子也是不適當~

辣妹穿再短走在路上~嚴格來說是與加害人沒有互動的(但是其實對於某些人還可能被解讀為有挑逗意味)

但是洪是軍隊一員不可能沒互動

例子應該舉~
有個人路上~一直對別人做出某些動作之類(姑且不論好壞~這是我們不能得知)~
某些人的言論真是充分顯現台灣道德淪喪的問題。

如果平民都會如此,軍中更是不少。
看文記得查閱對方註冊時間與發言記錄…
canceryct wrote:
這在法律上是因果關係, 怎麼會沒有責任?

今天若洪仲丘並無被"不照程序"的送進禁閉室裡

就不會有機會被戒護士弄死


而事實上,

若今天沒有這個戒護士被"不照程序"安排進去,

也不會造成洪被弄死


諸多因素, 直接間接造成洪仲丘被弄死, 沒責任?

騙不懂法律的人吧





可能你對因果關係跟有沒有罪有些誤解
舉2個範例!!(引用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因果關係(一):概論 http://www.wretch.cc/blog/sleepylaw/23911432)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甲母生了乙子

乙殺丙

試問:丙的死亡和甲母有沒有因果關係?

有的

因為甲生乙,乙殺丙

「甲懷胎十月生下乙」

「乙長大成人去殺丙」

二者之間是「有關係的」

我前面說過

只要有關係

縱使是「特例」丶「意外」丶「奇蹟」

都算是有因果關係

此時各位同學一定會好奇

「不會吧!干他媽媽屁事啊?」

沒錯,甲母無罪

因為「雖有因果關係」

但是「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因為通常生出來的小孩不會去殺人

==================

再舉一個四等考試的考古題

甲開車直行

乙違規穿越馬路

莫名其妙突然從側面衝出來

甲剎車不及撞死乙

試問:乙的死亡和甲有無因果關係?

有的

因為甲開車,甲撞死乙

二者之間是「有關係的」

我前面說過

只要有關係

縱使是「特例」丶「意外」丶「奇蹟」

都算是有因果關係

此時各位同學一定會好奇

「不會吧!干甲屁事啊?」

「是乙穿越馬路,撞死活該」

沒錯,甲無罪

因為「雖有因果關係」

但是「並無相當因果關係」

因為通常開車直行不會有人違規衝出來被撞

這些都是有關因果關係的精選題型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套到洪案來說
那個副旅長連長還甚麼長跟洪仲秋自然有「因果關係」
但有無直接因果關係(殺人致死層面)就要看它們有沒有授意要往死裡弄
我也贊同該篇文章的觀點
以我的經驗一個要退伍的人就算平時再如何白目
再怎麼樣正義感去得罪許多人
通常志願役的軍士官也只是忍著希望他趕快退伍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會弄到大家要趕著在退伍之前來想盡辦法惡整他
因該是受害者本身可能想著自己快退伍
有恃無恐的去觸怒那些現在所謂十惡不赦的惡人
才會有此現象
畢竟如果弄出事情來
要留下來善後的一定是志願役軍士官
而不是退伍的人

只能說受害者本身社會經驗不足
軍中的環境又較社會上更講究服從跟階級
這件事先不論觸怒那些人的原因是如何
動機是否出於正義
但弄到最後自己身亡
這種行為就像對一個拿槍的惡徒叫囂
最後被開槍一樣
惡徒固然可惡
但叫囂的人也不甚可取

至於故意要殺他的說法我覺的可能性很低
因為參與的人太多太雜了
層級從上校附旅長到中士
還橫跨2個單位外加醫院
消息很容易就走漏

至於大家所謂的"真相"似乎許多人心中已有定見
在受害家屬、民眾跟政府間沒有互信的基礎下
再科學的辦案也是枉然
但我們可能沒辦法期待每個犯罪的人都如同卡通科南般的
在最後來一段真心告白說明他做這些事的動機為何

SanChong wrote:
本篇文章百分之兩百說出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本人民國81年6月下士退役

只能說近來民粹當道,模糊焦點,

很多簡單的事都被無限上綱到無限

整個社會被電視搞的很焦慮,一直鑽牛角尖的轉圈圈無限輪迴而無法跳脫打死結

有那麼複雜嗎?

且近年來有一種奇怪的力量,假借民間團體及大學生,特定網軍及FB,

每逢新聞就大肆抗爭吵作

一直想將大家洗腦成[被國家迫害者幻想症],一種自以為是的[公平正義]

還好我不看電視及論壇,神清氣爽,還好我沒瘋掉

回想過去半年新聞,先是勞保年金,文林苑,媽媽嘴,大埔,........

又是一直鑽牛角尖的轉圈圈無限輪迴無法跳脫打死結

無意義的爭辯是浪費人生,浪費生命.值得嗎?

你得到什麼?焦慮?憂鬱?不滿?被迫害?不開心?值得嗎?

你情緒是冷靜嗎?你理智嗎?這些假借民間團體及大學生,特定網軍及FB所說的是事實嗎

為何要讓這些事控制你的情緒及人生.值得嗎?


這只是我的小小心得,


我也是相同感覺
我只想問原作者陳泰源先生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老師因為體罰學生導致他不幸喪命要不要負責?
(即便那名學生頑劣不堪)

這個問題如果陳先生回答不用...那第二題也不必問了
我尊重陳先生的看法...但不認同

第二個問題是把洪仲秋火速關禁閉的人是陳奕勳一個人所為嗎?
如果不是...那依陳先生文章的意思怎麼只有陳奕勳一個人要扛下犯行?

至於前面一堆我相信巴拉巴拉的腦補就算了...
因為我也相信海珊是維護和平的英雄,馬可仕是清廉的政治領袖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軍醫說他入伍BMI值28.9,若以身高172.5換算體重約86,他入伍前有瘦到像60kg的樣子嗎?若不知道BMI和身高體重的關係,照片影帶再怎麼看也不像60吧

請問這個數據有錯嗎?

生菜明蝦鬆 wrote:
,軍醫說他入伍BMI...(恕刪)


洪下士身高172.5公分,入伍時有傳言體重為60公斤,但此屬訛誤,實際體重為86公斤、BMI值28.9[45],在入禁閉室前體檢體重為98.3公斤,BMI值達33,依此高達33之BMI值


以上剪貼自WIKI,希望有幫到你。
台灣不只是民間理盲濫情

說到洪下士違反資訊法 "火速"被關禁閉

總統關後切"火速"重開羈押庭

立法委員"火速"修法可移至民間法庭審理

以上都有程序正義嗎?

軍方和立法機關不是都一樣 這些都是有權的人玩的把戲

sorry 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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