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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檢所說的洪員引起眾怒,是真是假?

至少我是信了~~~

一定有惹到一些人,才會想整他!!!

誰知整過頭,整到死掉了!!

所以當兵真的乖乖的撐過它就好了~~

不要強出頭!!!!

退伍才是真的~~
^^
提早假就是看完莒光園地後吃完午餐收拾好內務就可以閃人,
而且大家好像搞錯方向
洪員是怕被送偽造公文書留下犯罪紀錄
不是鑑測成績跟考公職有關
理解力可能要再加強
小弟掛下士 領導職(特殊單位)
但是我們長官不讓我們這些義務役的背值星
他說志願役領的多
而且它們人這麼多
背這個帶責任
叫我們不用背

黑心貓貓 wrote:
洪先生不是掛運輸士?...(恕刪)
robin0222 wrote:
好可怕的網路霸凌啊
難道連范佐憲想整洪仲丘的原因
都要符合鄉民的期待嗎??
那起訴書給鄉民來寫好了...(恕刪)



鄉民的期待是什麼?你能列舉出哪些鄉民有哪些期待嗎?(鄉民有數萬到數十萬,提出項目請符合比例原則!)

連鄉民都要抹黑,看來這次國防部真的慌了

邪惡小多 wrote:
法醫驗屍報告寫了個"他為",
現在軍檢也證明了部隊上上下下都看他不爽(動機),
軍檢的說法不就明指著洪是被集體謀殺的嗎?


你這說法跟新聞龍捲風那個主持人講法一樣,太跳了.

就算他為就是他殺,他殺和謀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他殺包括謀殺在內,謀殺必然是他殺,但他殺未必是謀殺.

舉例來說,竊賊失風被追捕,慌不擇路,為脫免而隨手將擋路者推開,造成路人頭部重創因而死亡,這顯然是他殺,但能稱為謀殺麼?


你看隔壁老王不爽,找機會拿橡皮筋彈他,誰知道橡皮筋彈中他眼睛,傷口感染破傷風,老王一命嗚呼,這算謀殺麼?

謀殺要有殺人故意,行為人在做出導致被害人死亡的行為時腦袋裡想的是”我一定要給你死”,這才叫謀殺,怎麼証明是另一回事,不過,不能把他殺和謀殺直接畫等號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rexjian wrote:
阿咧?敝人在別棟樓明...(恕刪)

不好意思,恕我眼拙
你po的這一份有那點提到了關於義務役士官兵的罰則
再來,我覺得今天這些軍士官(除了禁閉室的人以外)一定很幹
我不知道別的單位啦
但是你對一個義務役的士官作申戒的處份要作什麼?
又不影響他的假也不太影響他的考積
我猜當初定規定的人,是不是壓根沒想到有義務役士官這個體系?

sincerep wrote:
就死無對證咩~~
軍方講的算咩~~...(恕刪)

可是,至少現在軍方、檢方是有在提證據的

但是懷擬的鄉民呢,好像消息來自名嘴的居多喔

不然,請鄉民們派個代表去把名嘴抓來拷問或是直接去問洪仲丘好了

石梯有夢 wrote:
事出必有因我是不知道...(恕刪)

體測成績?
是什麼體測啊
連上的嗎?

怎麼改?
改了有好處??
wenjie0810 wrote:
別人帶照相手機 --...(恕刪)

可是很多沒有當過兵的就是不相信@@

若是還有人不相信!我可以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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