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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SGS檢驗的真實性?

e06984 wrote:
測試動物幾乎都是負面的耶@@
最後一句!
根據歐盟評估,順丁烯二酸在成人每天每公斤的可耐受量(TDI)為0.5毫克,換算一名60公斤成人,每天可忍受劑量為30毫克。


嗯...這篇算是醫學報告,有提到劑量反應,為有害的致癌物質,

我想,長庚那位毒物科專家也會來拜讀此文,以做為證明其致癌及劑量反應..,

以醫學毒物反應來說,這篇還真算是很完整,連動物實驗結果都有說到...




隔壁樓的,裡面的馬來酸,可以做為..糖漿,運動飲料,及橘子汁...
http://www.maleic-anhydride.net/Products/Maleic-Anhydride-MA.htm

嗯...我想毒澱粉事件,只是冰山浮在海面上的一角而已,在海平面底下的9成部份的冰塊,

其實還不為人知,因為這種化學成份,除了做成澱粉狀,也可做成其他液狀,做為飲料之類

的調劑物....這簡直是塑化劑的再版嘛....



慘丫...慘丫...這種事,到底誰能出來把關食品安全丫??
我用以下這個比喻來形容政府衛生機構對食品的把關與廠商對自己所生產食品的責任,請各位評評看是否合適

1. 政府衛生機構就像路上的警察,他們只能對他們所目擊到的違規車輛(抽驗不過)開出罰單。
2. 食品廠商就像路上的車輛,他們應該遵照交通規則在路上行駛,不要違規。(憑著良心,專業與法規去生產)。

老實說,政府衛生機構的編制有多大,他們如何有足夠時間與金錢對市面上所有販售的食品做抽驗。而且你絕對不要對廠商送驗的樣品寄予厚望。十之八九送驗的與生產的是不同標準的。

一切都要仰賴廠商的職業良心,否則的話,就是要每一部車子都要派一位警察座在後面我們才會遵守交通規則一樣的荒謬,不是嗎?

JJ-fr wrote:

一切都要仰賴廠商的職業良心,否則的話,就是要每一部車子都要派一位警察座在後面我們才會遵守交通規則一樣的荒謬,不是嗎?


有酒駕的,直接吊銷駕就好了,沒駕照...要怎麼上路再闖禍丫??

同樣的,有前科的,先吊銷營業執照幾個月,有那一位業者不會挫咧等??

要靠廠商良心的話,這種毒化食品事件永遠會存在台灣...

JJ-fr wrote:
我用以下這個比喻來形...(恕刪)


嘉義的黑心菜蒲

已經被抓包防腐劑超標多次

還不是3-15萬的罰鍰

老闆那個賤人還振振有詞的說要放寬標準

說實在的這些事情又不是第一次發生

我發現一定要丟臉都到國際上政府才會動一下

臺灣人好悲哀
這是法律與罰則的問題。不痛不癢的輕罪是欠缺警惕作用的。
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由於全球目前只有一篇以狗為實驗的文獻指出順丁烯二酸具有毒性
因此衛生署目前仍將毒澱粉事件定調為違法添加物。

違法添加物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處罰未免太輕

TimSmith wrote:
嗯...這篇算是醫學...(恕刪)


裡面的馬來酸?

到底在講啥。maleic acid就是順丁烯二酸也叫馬來酸

二酸酐碰到水一樣變成酸

continuum wrote:
裡面的馬來酸?

到...(恕刪)


目前這種檢驗與認證機制根本漏洞百出,明顯是給考試不知道可以作弊的好學生參考用。一般人都知道送檢的樣本與實際販售的物料可以不同,所以一堆檢驗證書與認證標籤目前根本沒有公信力 (更何況廠商與檢驗單位之間還可能有利益交換行為)。

請相關單位再用力想想更好的把關機制好嗎?別再用人力不足推拖了...

odo08 wrote:
目前這種檢驗與認證機...(恕刪)


想太多了 自主檢驗全世界都差不多

除非是有公權力的單位直接採樣抽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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