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核,但我希望電價不要漲
核能發電廠一般使用年限是40年左右
核能廠 商轉執照期限 建廠時間
核一 107/12/05 1970~1978
核二 110/12/27 1974~1981
核三 113/07/26 1978~1984
還有五年核一會遇到使用期限的問題
再來的配套方案
1.核一延長使用,安全性???旁邊還有核二;核四
2.核四復工,修正至安全範圍內在運轉;核一退場
3.停核一,廢核四,使用其他發電方式,電費???
4.停核一,廢核四,建核五
5.放給它爛~~~大家一起扛...
未來的生活會越來越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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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美國奇異公司工程司的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建議,停建核四,延役現有核電廠。[37]2011年7月,林宗堯發表《核四論》[38],綜合核四論等意見指出,核四因當初是以最好最新的規格為目標,造成許多特殊設計,因而設計出舉世罕見之特殊核電廠。況且興建方法還打破業界慣例,核四廠並非由有經驗的公司興建測試完成後再交給台電運轉,而是向奇異公司購買關鍵組件(奇異公司又分包給日立、東芝、三菱),以低價發標給經驗薄弱的顧問公司來監督,臺電自行分包興建(完全打破核電廠興建時採取統包的慣例,很容易在系統整合出大問題),還要自行設計核電廠的驗證測試流程,之後又多次自行變更設計,而且還給能力不足的廠商興建。林宗堯認為工程問題的嚴重性如同「航空公司不買飛機,而是買尚未有實機且為革命性設計的飛機設計圖、分包給水準不夠的承包商及組裝工人、然後自己修正錯誤設計、組裝飛機及自行設計程序測試驗證飛機」;核四的可信度反倒遠輸老舊的核二核三;而且林宗堯表示,台電自以為有能力興建核四、但實際上根本不行,原子能委員會也無法處理核四難題。林宗堯也指出,核四廠的設計,造出全球最複雜的儀表控制系統,還因產品採購時間及品質不一,整個興建工序混亂,當初民進黨停工引發批評,但許多核電廠人員其實鬆了一口氣,因為快蓋不下去
核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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