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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感覺 吳季剛 MISS WU LOGO的智慧財產權 真的適合通過嗎?

Ailio wrote:
是阿 原本我想Mis...(恕刪)

重點是不過的原因,吳季剛的律師應該都心知肚明,畢竟審核標準白紙黑字寫在那,而且又有前例可循,
他們送這個案子本來就是在賭看看用吳季剛的大名,會不會讓某個怕事的法官就讓他過了,
法官否決之後,他們應該也很清楚要再申請也不會過了,
所以就乾脆搞大一點, 騙騙搞不清楚狀況的鄉民, 說不定這樣怕事的官員會屈服讓他過, 就算沒有也算是一個大廣告!
唯一倒霉的就是明明按照法令審判的法官,莫明其妙被罵了一頓!
pili910324 wrote:
剛剛看到了"吳季剛MISS WU爭註商標 智財法院判敗訴"這則新聞,個人其實看法和記者有些不同,吳在台灣本來就是大姓,很多本土設計師用到MISS WU相信次數是蠻頻繁的,如果只限制給一人使用似乎也說不過去


同意, 如果改成 Bulb Wu 一定會過
我愛潛水 wrote:
「MISS WU」在美國和歐盟都成功註冊,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這不代表在台灣就一定要讓你註冊成功,
不成立一定有原因,
但是我在猜第一夫人有穿他的衣服,
一定會註冊成功的,
第一次聽到記者念吳季剛的名子,
一開始以為怎麼有人取名叫"五幾乾(有一天)"....(恕刪)
取的不錯五幾剛耶出頭

jaywang4 wrote:
所以就乾脆搞大一點, 騙騙搞不清楚狀況的鄉民, 說不定這樣怕事的官員會屈服讓他過, 就算沒有也算是一個大廣告!
唯一倒霉的就是明明按照法令審判的法官,莫明其妙被罵了一頓!



新聞還去問啥他大哥....
事後還追蹤報導說只要補充資料(知名度、市佔等資料),證明他的識別度很高,就可以過,然後新聞又去訪問他家人...說啥感到欣慰...

明明就是在炒新聞....讓你知道MISS WU這牌子要想起吳季剛與總統夫人哦~(再搭上歐巴馬就任新聞)....覺得很噁心...
乾脆用自己的大頭貼當商標好了 這樣夠知名了八


pili910324 wrote:
「MISS WU」在美國和歐盟都成功註冊...(恕刪)


在台灣卻不行?是怎樣?

有一大堆人連富士康跟富士通都搞不清楚呢..

還以為日本一堆人跳樓...這樣的天才超級多...

(朋友在富士通上班,被一堆天才問跳樓的事情)
不能註冊商標 跟不能當商標用是兩回事情

希望這些公眾人物以身作則 尊重依下台灣的制度

kdogg0916 wrote:
.

pili910324 wrote:
「MISS WU」在美國和歐盟都成功註冊...(恕刪)


在台灣卻不行?是怎樣?


在外國叫MISS WU有他的獨特性
因為他是東方姓氏
在台灣吳宗憲他女兒也是Miss Wu
你說這要怎麼通過

異鄉苦工 wrote:
在外國叫MISS W...(恕刪)


MISS WU遲早會通過註冊的,大家也能討論這麼起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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