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5988 wrote:所以勞工要是團結起來...(恕刪) 不是 是可以爭取勞工應得的合理保障與權利我公司的芬蘭供應商是這麼跟我說的他們3年內大罷工2次 要求企業主提升勞工福利如果你老闆 賺100元分給你10元 賺500也給你10元 你吭不吭聲?老闆說:我給你工作機會就不錯了 還敢多要你不做 外面一堆人等著做
我不認為公務人員薪水高,假如你拿阿貓阿狗的薪水跟公務人員比,當然高啊!高考及格也不過4萬多,普考更只有3萬多,一般有能力的人出社會幾年後就可以超過了,前面有人提到,公務人員最大的問題是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高達9成(我不清楚這部分現在還是這樣嗎),退休後再去民間公司上班,薪水還比退休前高,多不合理的制度,而且照常理退休後花費會比較少,理財專家常常說退休後要把所得替代率維持在6、7成即可,而我看到的公務人員,常常都是退休後生活真是無憂無慮,想出國玩就玩,想吃大餐就吃大餐,反而是現職公務人員,生活倒沒那麼闊綽,只要假多了一點,比較容易溜班
rubbut wrote:為什麼不團結去向企業主抗議被開除跟薪資福利的事矛頭都指向公務員? 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 請問勞基法是誰訂定的?! 企業的稅金又是誰在收的?!誰有能力對企業罰款跟取消營業許可?!勞委會、勞工局是不是公家機關?!那你說這跟向企業主抗議被開除跟薪資福利的事,跟公務人員有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