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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原來我們都被玩了!? 黑心律師的告白:頂新案檢辯審三方心裡不敢講出口的真心話

明月書流 wrote:
護航到這種程度只顯露出最深層的恐懼
因為判決完全背離社會觀感 2016對某些人來講將會是世界末日
面對這種狀況 只能在網路上主打 判決完全符合司法正義
完全公正無私 本來就應該判決無罪 唯有這樣才能減低後續的影響
不過這種辯護 只會適得其反 反而更增加社會民眾的反感
2016世界末日到底有多慘 差不多就是 期貨開盤就是跌停板開出 到終場一路跌停板鎖死
這種慘況可堪比擬
不看證據到這種程度只顯露出最淺層的認知
因為證據完全無法證明被告有罪 頂新無罪對某些人來講算是某種程度的打臉
面對這種狀況 只能盲從地在網路上怒吼:法官判決不符合社會/我的觀感
判決符合社會/我的觀感 本來就該判頂新有罪 惟有這樣才能讓社會大眾/我感覺到...爽

不過這種做法 只會適得其反 反而更增加冤獄的可能性
社會觀感不好就判有罪到底有多慘 差不多就是 中古歐洲說你是女巫就要燒死、文革時期說你是黑五類就要鬥死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不看證據到這種程度...(恕刪)

這篇我終於看完了,個人觀點是
目前支持法院判決派的立論佔了上風
看看二審檢察官會不會靈光一點
拿出有力證據證明原料來源有問題
不過,已看出端倪來了
就算二審檢方提出食品原料來源有問題
只要頂新學統一那招
"不知情"
就變成受害者了

看來,一審檢方真的是太草率
至此,頂新已經完全置身事外了
只需把損害及戰線拉到越南,就能讓後續檢調單位蒐證困難
來達到目的

先說清楚,我相信司法判決
民主的根源來自法治,台灣現在的社會趨勢
已經逐漸失去對法治的信任
這是媒體造成的?還是政治人物刻意塑造的?
我想日後慢慢會看到"成果"

對此,我感到無比期待

iijima_ai wrote:
不看證據到這種程度...(恕刪)


所謂的證據,如果是人證,如果證詞又反覆,證詞又不能用了,這個跟大幸福楊振益的作法是一樣的。用驗出成品油正不正常來當證據,以精煉技術這麼好的今日,不啻是個笑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02/744373/
食品大廠味全兼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及多起食安弊案,其中頂新被控自越南進口劣油加工販賣案,魏應充上周五獲彰化地院判決無罪後,今天首度公開露面,針對味全涉向大統長基、頂新採購劣質混油加工後混充純橄欖油等詐欺案,到台北地院受審,他出庭前面對媒體提問「油真的沒問題嗎?」、「台大抵制頂新有何看法?」、「一審彰化判無罪有看法嗎?」均未回應,中午休庭時,魏也不發一語,快步離去。

北院今上午傳喚頂新彰化廠課長陳聰筆作證,魏應充並未陳述,全程專心聆聽開庭程序,不時低頭筆記、轉筆,並與律師討論案情。

陳聰筆證稱,魏並未指示他向大統長基採購橄欖油,2012年採購大統長基橄欖油後,曾發現橄欖油有芝麻味,但大統長基總經理高振利說,那是採樣時管線汙染,他也就相信了。

陳聰筆強調,他是向大統長基採購西班牙進口的Pure等級橄欖油,但採購後他沒看過油桶上標籤,至於高振利說,頂新是要買便宜的油,並沒要求等級,陳聰筆說,高的說法不實。

去年10月台北地檢署起訴魏應充,認定他為壓低製油成本,指示味全向大統長基採購混摻銅葉綠素染色的劣質油,以及恐引起心血管疾病的棕櫚油,分別混充包裝成21項純橄欖油、調合油販售,大賺超過1億元黑心錢,另用非食用級的牛油豬油製作味全香豬油,2年多來賣了3萬多桶,不法獲利逾2836萬元。

魏應充日前出庭辯稱,味全是上市公司,考量成本是各企業及上市公司經營的重要策略,也是對股東負責的作法,且味全歷史悠久,一直是深受消費者喜愛,品質當然是第一考量,否認賣劣油牟利,也拒絕認罪。

檢察官痛批魏應充貪婪,但他另案遭彰化地檢起訴指控主導頂新從越南進口豬油、牛油等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販售牟利,不法獲利逾4億餘元案,彰化地院認定罪證不足,上周五判他無罪,檢方已決定上訴二審拚逆轉勝。(劉志原╱台北報導)

teddy6313 wrote:
所謂的證據,如果是...(恕刪)


1.證人供詞反覆,故其證詞不足採信。
2.因檢驗科技跟不上精煉技術,所以檢驗結果亦不足採為證據。
所以.......
好像就沒有可以當成證據的東西了..........


teddy6313 wrote:
. ....用驗出成品油正不正常來當證據,以精煉技術這麼好的今日,不啻是個笑話!.... ..(恕刪)

你搞錯了。

法院的證據包含進口原油的檢驗報告,不只是成品,而且是和檢察官抽樣的油槽同。

因為檢查結果沒有檢察官控訴的情況,所以檢察官被GG.

怎麼到現在還在跳針精煉太厲害,驗不出來?
不要自己分不出來,就以為別人用專業儀器也查不出成分。

不想正視精煉只是一般流程也算了,至少別把它當成跟煉金術同等級的奇蹟。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不小心路過的貓 wrote:
怎麼到現在還在跳針...(恕刪)


加驗丙烯醯胺或許結果會不同!


為何餿水油竟能檢驗合格?食安專家批:根本驗錯重點


衛福部食藥署8日公布強冠公司「全統香豬油」的檢驗結果,在酸價、總極性物質、苯駢芘 [benzo(a)pyrene]等項目,均為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至於強冠的原料油僅有酸價偏高的問題。由於檢警查出強冠公司使用廢棄食用油作為香豬油原料,行政院依據食藥署的檢驗結果作出「合格但不合法」的結論。

不過有食安專家質疑食藥署只檢驗酸價、總極性物質、苯駢芘[benzo(a)pyrene]等項目,根本沒有抓到重點,因為不肖業者都知道目前食用油品檢驗項目有哪些,一定會使用添加物或改變製程,讓廢食用油加工後品質符合檢驗標準。

食藥署沒有從廢食用油的特性檢驗關鍵致癌物質,卻讓行政院做出「全統香豬油」合格不合法的結論,陷行政院於不義,也帶給民眾錯覺。

專家:業者早知如何規避官方檢驗

早在食藥署公布檢驗結果前兩天,文化大學保健營養學系兼任講師陳俊成即以「餿水油衛生檢驗項目之檢討」一文,指出食藥署公布的「油品之檢驗項目及方法」,以「重金屬:砷、鉛、汞、銅、錫、鉻」、「黃麴毒素」、「酸價」、「苯駢芘[benzo(a)pyrene]」與「總極性物質」這五個項目,根本無法辨別產品是新鮮豬油,還是用餿水油製成的劣質豬油。

陳俊成以其在食品加工業界20多年的工作經驗指出,從三聚氰胺、塑化劑、毒澱粉到去年的大統油事件,已證明不能單靠食藥署公告的檢驗項目判定安全性,因為業者都知道如何去規避,讓產品面對檢驗時合於標準。如今食藥署檢測「全統香豬油」合格,早已預料得到。

陳俊成說,有鑑於此,他才會從廢食用油的生成過程,呼籲食藥署應再加驗「丙烯醯胺acrylamide」與「3-單氯丙二醇酯類 3-MPC ester」,因為這兩者都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Cancer, IARC)」公布的致癌毒物,也最可能在台灣飲食烹調油炸習慣下,造成食用油質變的致癌物質。

目前IARC針對致癌物的毒性分為五級:第1級是「對人類具有致癌性」、第2A級「可能對人類具有致癌性」、第2B級「或許對人類具有致癌性」、第 3級「未歸類對人類具有致癌性」、第4級「可能不會對人類具有致癌性」。陳俊成表示,丙烯醯胺acrylamide被歸類為第2A級,3-單氯丙二 醇酯類 3-MPC ester被歸類為第2B級,致癌風險都不可等閒視之。

廢食用油易出現「丙烯醯胺」

陳俊成解釋,「丙烯醯胺acrylamide」是由食物中天然存在的糖類與胺基酸「天門冬醯胺(asparagine)」,在120℃以上的溫度下 反應所形成,也是梅納反應(Maillard反應,讓食物變黑與產生風味)的一部分。如果肉體保存不良導致微生物孳生,烹調時進行提油加熱,會促進「丙烯醯胺」的生成量,而一般利用符合衛生條件的肉體在合格製程下所產製的豬油,「丙烯醯胺」是不會超標的。

由於劣質豬油的原料,主要來自高溫加熱的廢棄禽畜下腳料與廢食用油回收再製,陳俊成推斷「丙烯醯胺」含量會非常驚人。陳俊成說,除了因為廢棄禽畜下腳料充滿細菌等微生物,回收的油炸廢油也會有非常多的「丙烯醯胺」,因為油炸肉類時,通常會先進行醃製,醃料中不乏可見蔗糖及澱粉,在肉類本身含有天門冬醯胺的情況下,經過高溫油炸,會使油炸油中含有丙烯醯胺。

teddy6313 wrote:
加驗丙烯醯胺或許結...(恕刪)


太棒了!
你證明了檢方真的太混了!

lovejerry999 wrote:
附上一個媒體到報導...(恕刪)


仔細看了一下似乎沒驗"3-單氯丙二醇酯類 3-MPC 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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