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到當年的「秒買秒退」。有些資訊落後者或是比較笨的加碼演出,指人家是化學奶,所以被告上法院;但是活動發動著早就鳴金收兵了。一樣的邏輯,這次活動到最後,一定有人配合活動,表演的比活動發動者更瘋狂。差別只是當時是在野黨,現在是執政黨。也好,又多一個案例告誡我的小孩了。台灣邏輯 vs 地球邏輯,好玩。
thron wrote:我有用來做糕點跟料理(恕刪) 這酒只能做這些用途,不過我喜好用牙買加的,台灣的,酒精味太重,不小心,加多了,就毀了!當雞尾酒 ? 個人認為,上不了大雅之堂.還是喝 BEER 輕鬆!
小靈通 wrote:不就是一款國外料理酒(恕刪) 他其實就是糖漿+酒精能拿來做的料理種類相當少甘蔗酒本身就是太甜單喝非常不優 一樣都是甜味的蜂蜜酒就真得挺不錯的 就不用說光原料就比較貴(蜂蜜跟甘蔗誰比較昂貴這要還能塔綠斑指鹿為馬我就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