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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慢仔小饅頭~ wrote:
看到這邊滿滿的歧視真...(恕刪)


樓主的標題首先就把除了同運團體以外的其他人全部打成加害者,也就是說「你們」將不認同或是不完全認同「你們的要求」的人全部都認定是強盜,這算不算歧視跟汙衊?

然後又說「我們」要還給「你們」權力?如果在下的智力沒有出問題,我記得「你們」跟「我們」的權力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們」要跟異性結婚共組家庭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你們」的訴求其實是要求比「我們」更多的「額外的權力」,這樣是不是貪婪又無恥?

在下認為「你們」用這種野蠻的政治鬥爭方式來試圖達成檯面上跟檯面下的各種目的的方式是非常低級的,為了台灣社會以後的人文發展,在下不認同同運團體這種如同紅衛兵的作為並且會在朋友圈中呼籲排斥「你們」,並誠心希望在台灣這種畸形的運動團體能早日消失。
(以上的「你們」皆代指同運團體)
BenitoT wrote:
歧視是先天還是後天...(恕刪)


不要再喇叭了好嗎???

種族歧視跟同性戀不被多數大眾認可,從來都沒有相干好嗎?

硬要把同性戀變成是歧視問題去讓一般不善於邏輯推理的大眾對於同性戀的排斥生出慚愧心嗎??

真是可笑。

異性戀本來就是天下九成八人類正常的行為,同性戀才是不正常行為好嗎!

對同性戀感到不舒服的正常人根本無須感到羞愧,因為這是正常人類的正常現象。

同性戀就是硬要把讓多數的異性戀接受你們變成一種道德問題,你當所有人平均智商都不足90嗎??

很多不喜歡同性戀的人不想出來講話是希望社會以和為貴,

你們同性戀族群還想軟土深掘去改民法

下輩子吧!

種族歧視問題,是生理膚色的問題,在美國,黑人就算再低調,

被白人警察開槍的機率就是比白人被開槍高很多,

這已經不是黑人透過作為或不作為什麼就可以閉眼的問題。

同性戀只想男男交配,是你們性自主問題和心理問題,簡單來講就是自作自受,

如果你們低調一點不要每次遊行都穿剩一條內褲,也不會想要反客為主去修改九成八人通用的民法,

也許大眾就沒這麼反感。

兩趴的同性戀族群這次動作這麼大去挑戰九十八趴的人遵循的民法,

我只給四個字,自取滅亡!!!






婚姻只是制度 不是人權,

同志該爭取的是為自己另訂婚姻制度的權利,

而不是硬塞入與自己不相合的舊有的制度 還要人為你們大肆修法,

這不是人權 這是霸權!!!
Audrey103 wrote:
婚姻只是制度 不是...(恕刪)


你說對了,他們就愛硬插

他們大概覺得沒什麼洞、縫不能插的吧。

所以現在民法硬不讓插同性戀就不爽了。

Audrey103 wrote:
婚姻只是制度 不是...(恕刪)


雖然您是才註冊的新人,但您說的非常有道理,我很支持您的論點,加油~~~

我不排斥同性戀或同性結婚,但別為您們的"個人利益"要我來認同您們,別忘了我們互相都有基本的權力。.....
arno wrote:
雖然您是才註冊的新人,但您說的非常有道理


我就是為了反對修民法 特別註冊進來的..大家一起加油!!!
這些同運者要的若不是歧視,那將得到是社會的敵視甚至激化成仇視,再繼續亂下去吧

b108463 wrote:
另外各國從伴侶制走到同性婚姻都有一個進程,而亞洲目前還沒一個國家實施,不知道台灣這些贊成派在急什麼? 只要一步到位,而不能階段性實施與評估,真的很奇怪!...(恕刪)

就是因為亞洲目前沒有人做
急著當亞洲第一名啊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同性戀出現的機率不會是0%,
問自己一個問題,
如果你自己的後代中出了同性戀,
你希望法律給他甚麼保障?

現在要修的法律基本上跟異性戀根本沒有關係,
你可以不用支持,但是也不需要反對成這樣吧?

charline wrote:
同性戀出現的機率不...(恕刪)

會有這麼多反對就是修到民法,怎麼會沒關係,之前已經有不少人講更改之後出現的問題。今天修專法根本不會有這麼多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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