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仔小饅頭~ wrote:
看到這邊滿滿的歧視真...(恕刪)
樓主的標題首先就把除了同運團體以外的其他人全部打成加害者,也就是說「你們」將不認同或是不完全認同「你們的要求」的人全部都認定是強盜,這算不算歧視跟汙衊?
然後又說「我們」要還給「你們」權力?如果在下的智力沒有出問題,我記得「你們」跟「我們」的權力是完全相同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們」要跟異性結婚共組家庭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你們」的訴求其實是要求比「我們」更多的「額外的權力」,這樣是不是貪婪又無恥?
在下認為「你們」用這種野蠻的政治鬥爭方式來試圖達成檯面上跟檯面下的各種目的的方式是非常低級的,為了台灣社會以後的人文發展,在下不認同同運團體這種如同紅衛兵的作為並且會在朋友圈中呼籲排斥「你們」,並誠心希望在台灣這種畸形的運動團體能早日消失。
(以上的「你們」皆代指同運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