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學生闖行政院是a議題,
政府違反權力分立違憲(把條約硬講成行政命令)是b議題,
各自獨立,
你說要法治,
學生犯法已經被抓,那政府犯法你怎麼視而不見?
法治不是只有人民要遵守,如果執政者不遵守,傷害更大
Psychographer wrote:
1.這裡很多網友不滿意的並不是學生民眾坐在立法院外抗議,而是入侵並占領政府機關的行為。入侵占領政府機關在哪國都犯法,無論你是因為什麼原因(當然如果你是政變,使政府直接失能並入主掌權就另當別論)。"革命無罪造反有理"並不能給任何人踐踏法治的理由。呂秀蓮陳菊施明德印黨外報刊犯法,光榮入獄、邱毅衝撞法院,乖乖去坐牢,而立法院裡那群到現在還在喊大家無罪(是順便為自己快開庭的案子解套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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