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你看到小朋友拿石頭亂丟你懷孕的老婆,屢勸不聽,最後為了制止他,你打了他一巴掌.
沒想到他居然挨了一巴掌就斷氣了.
你打算殺小朋友嗎?顯然沒有,你甚至連想制服他都不完全算是,但是現在小朋友就是死了,你被以過失殺人罪起訴,要不要喊冤?
不知道你會用甚麼理由抗辯,不過,如果用”真的有打算要殺害小朋友的話,還有其他更有效率的手段”這種話,聽起來有點好笑XD
”有打算”殺害死者,而且死者果然因為你的行為死成了的話,這叫心想事成,直接變成故意殺人了啦,檢方提的是過失致死罪,表示本來就不覺得屋主真的有打算要殺害竊嫌,你提這主張只是把檢察官的話翻成白話文而已,既然這麼支持檢方作法,還有甚麼問題要爭論?
所以呢
難不成
你看到小朋友拿石頭亂丟你懷孕的老婆,屢勸不聽,就只好讓小朋友一直對你老婆丟石頭
沒想到卻讓老婆受傷之後,一屍兩命
然後才對媒體哭喊小朋友心狠手辣?
好棒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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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算爭議啥,也不會對檢察官起訴有意見
只是表達
我跟本案屋主一樣,若家人或家庭遭受到侵犯,是不會有所姑息保留的
然後期望本案能分發給有明識的法官
還有
要是下次你的棒球飛到我家裡時
能夠好好從大門說明來意,我不會刁難你的
但要又是偷偷從後翻牆而來然後被發現的話,請不要怪我下手狠種,
然後大喊 ""只不過是來撿個球而已""
試圖對自己的行為正當化

誰叫你未經同意就私闖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