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fang wrote:你們到底煩不煩啊~貼這文章有何意義~很厲害是不是...看了就討厭。這樣做只是會加深對你們這種形為討厭而已,一貼再貼。真是標準的"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身上~!!!"...(恕刪) 痛苦的點在哪?罰金你得繳嗎?
M大,我想這要分兩個層次,我們不要混為一談!一、該不該罰比1000萬台幣還多,建議從法條上探討,我個人沒意見,如果是給全民的,越多越好,但也要符合比例原則,因為我們表面上是法治國家!二、我認同三星耍賤,該被罰錢,跟HTC做的好不好是兩回事,有人一說HTC手機有問題就被影射是工讀生(無論是多不像工讀生都被圍剿),請您以後站出來說多說兩句公道話!備註:三星賤跟奇美等被罰錢是跟寫手門不同的,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應該唾棄聯合壟斷的發生!Michel Weng wrote:我同意你說HTC不爭...(恕刪)
lgw66 wrote:不用禁買禁賣逞罰性稅率300%就夠了Ex:2萬手機+300%稅=8萬其中6萬是逞罰稅繳入國庫 在拿HTC被笑的問題搞定之前禁賣,高關稅都有反效果看看納智傑板就知道了...有時候真的想鼓勵鄉民去丟雞蛋舉布條既然這麼憤怒的話!原因?這樣會被人說鎖國國外好東西台灣不引進,不懂得了解別人的好之類的言論會更強烈反而讓台灣人更唾棄台灣產品而已
J大,這邏輯太跳躍了!意思1.台灣人不團結是針對所有的事情與面向!意思2.不要期待,群眾對產品及單一廠商會用民族團結角度來看待!白話文是,廠商要自己努力!鄉民不需要抬出民族大義!!jslee0119 wrote:所以你覺得基於那些理...(恕刪)
kof0418 wrote:每家一定都會有寫手,...(恕刪) 每家都會有寫手來推薦沒錯啊 但唯獨三星的寫手會製造假故障 來製造對方負面形象的假象 繼APPLE HTC之後現在SONY 也被入侵 捧自家商品沒錯 錯的重點在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