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CNIU wrote:
說真格的,如果是菲律賓政府下令開槍,就等於是宣戰.但如果只是船員的自主行為那叫做犯罪.犯罪的話就需要調查,辦人,賠償.有高度的國家以外交途徑解決問題,一個犯罪行為台灣就把軍隊派上,除了解決不了問題,延伸出來的後續政治問題會將更複雜.要演變成戰爭,那台灣除了流血外,就多了個世仇.情感上,不爽,理性來講,政府現在做的是負責的.菲律賓政府得好好調查,該辦的人就辦,該賠多少就賠多少....(恕刪)
菲律賓官方已經表示這是正當防衛
掃射你一小時只是自衛,態度非常明確
將它視為是單純個人的犯罪行為
就有點大題小作了
如果我們的海巡署在重疊海域上像這樣屠殺似的去掃射菲國或任何一國的漁民或漁船
然後宣稱這是正當防衛,對方會不會只把這當做「台灣船員個人的自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