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_Liu0717 wrote:為了利益而凟職或越權...(恕刪) 說阿扁有罪最大聲的是:賴清德!!為什麼??因為要特赦!為什麼特赦就代表貪污?因為要先認罪!才有特赦!而且特赦部分是指已判刑確定的,尚在司法審理中的不算,所以特赦完繼續打官司!
Alex66601 wrote:陳水扁夫婦主張該筆款項是政治獻金,你的司法判決在哪裡 ? 陳致中都認罪洗錢了還政治獻金咧致靚認罪 願交出18億〔記者林嘉東/台北報導〕扁案出現重大轉折!台北地院昨首度傳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與吳景茂,三人均當庭就被起訴的洗錢罪認罪;陳致中並自爆母親吳淑珍另有未曝光的六億元珠寶錢財,但他當庭強調,願將分別存放在海內外的三千八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十二億七千萬元)全部都匯回交由特偵組指定帳戶,並包含前述母親的六億元,由特偵組調查,若有不法,自當交給檢察官,若沒有不法,也將全數捐給慈善團體。人活的好好的幹嘛洗錢?如果是合法政治獻金那正常申報留在台灣用一輩子不愁吃穿,幹嘛大費周章匯去國外兒子的戶頭?
ho520 wrote:你不知道,正好可以...(恕刪) 你最好不要再扯了無罪推定可是法官在審判時要保持的原則案子辦的快慢可是不關無罪推定少在那無限上綱說扁案辦的快就是政策迫害判決書裡法官怎樣反駁檢查官的上訴可是寫的一清二楚該判的就判,該駁回的就駁回,無罪的就是無罪而且你最好不要把政治迫害給無限上綱今天陳水扁一家就是做了犯法的事情而被判刑定獻!政治案?原來收賄賂不算貪汙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