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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為什麼會有人說柯P甚麼都沒做呢?


真的幫不了你 wrote:
你好棒棒 我輸了可...(恕刪)

不用開記者會,承認錯就好,我沒事了
我回來了 wrote:柯文哲訂「吳音寧條款」 不赴議會備詢就開罰.又一樁柯文哲看不爽就想盡辦法搞掉的事.吳音寧到底做錯了什麼?...(恕刪)
柯一直都是玩兩面手法 藍的綠的票他都要挖
所有動作都是選舉考量 選前為綠的票害學生沒宿舍
才說不然公宅給學生住(不合規定吧?)就裝死 爛攤最後丟給學校收
拔510會流失綠的票 不處理會流失藍的票
所以議會弄個條款周瑜打黃蓋一下 藍的綠的票才不會跑
沒想到大群館也變成選前總複習的題材了。

無限重生 wrote:
事情要有先後順序青紅黑白,
首先大群館是又昱公司所有,跟公宅是國有怎麼會有一樣

我也不懂你為什麼要把這兩者扯在一起。

台北市的法規就是規定公宅每一戶裡面住的人必須是三等親以內,北士科公宅的土地分區不在台北市版的土地分區條例裏面能當寄宿舍使用的土地分區清單中,所以如果拿北士科公宅當學生宿舍,一定會碰到法規上的問題。

無限重生 wrote:
到厎什麼是「集合住宅」?什麼是「寄宿舍」?

寄宿舍就台北市自己發明的一種建物型態,其他縣市你絕對找不到 "寄宿舍" 或類似的名詞。此次剛好被見獵心喜的人拿來作為違規使用的根據,但是台北市版的土地分區條例也說住二可以做為教育設施用途,而學校設施裡面有學生宿舍再正常不過,以此解釋就可合法使用。

說穿了就看你要不要找侯家的麻煩而已,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大群館爭議就是在找侯友宜麻煩。

無限重生 wrote:
侯太太為了做學生的生意,就違法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當時的陳水扁市政府也違法核發了建照和使照。
侯太太向台北市政府違法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時,侯友宜正是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長。

大群館86年落成,一開始是當套房租給附近的上班族之類的,所以每戶有自己的門牌,執照也是集合住宅,請問違法在哪?

過了幾年之後文大才整棟租下來,多年來相安無事,甚至在你科批眼皮下三年多也沒事,但是一到選舉就有事,柯粉是否要解釋為什麼科批放任大群館違規三年多都沒作為?

無限重生 wrote:
柯粉大都是對柯黑的斷章取義...覺得不耐...

不妨舉幾個斷章取義的例子來看看。

無限重生 wrote:
房子土地都是北市府...(恕刪)

這個說不通

你房子租人要房客來議會

應該是台北市政府有北農股份

用這個比較合理
無限重生 wrote:
國家政府是拿來幹嘛的...(恕刪)


所以,遇到地震火災,私人住宅不能向政府單位求助!!?


你...確定以你的程度如此力挺柯文哲和林洲民...不會扯他們兩個後腿!!?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小樊 wrote:粉絲自掏腰包.柯P不花一毛錢...(恕刪)
 跟妙禪一樣很多人自己吃不飽都還要掏錢給他花
柯文哲老是喜歡說別人智商低, 心裡面也一直認為為他做事的人也是智商低, 眼中沒有一個人是他瞧得起的.

但是如果他真的很聰明, 怎會在當選後什麼都不懂, 只會胡搞? 老百姓都要等到他知道什麼是政治, 只能等他, 他是不等智商低的.
------「智商很低的人,一直覺得別人智商也很低。」還說,要抹黑、抹黃、抹紅,能否手段高一點?「這實在是打得有點low,受不了!」------

這種回答到底是有買還是沒有買? 還是跟痣中一樣買了坐在開放區?

正面回答一個問題並且對侮辱毀謗性的指控提告 是有多困難?

還是怕別人手裡還有別的証據一點一點丟出來 會被打得更慘


還有一點小建議 柯太太並不討喜
最好是少上版面 她出來露臉對柯屁並沒有任何加分效果 可能還會扣點分
厲害,這樓蓋真高.....
enhrulee wrote:
https://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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