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
如果你連基本的法治...(恕刪)
【工期展延訴訟】到底跟我講的【未按圖施工】
有什麼直接關係???
法治觀念???
火影兜 wrote:
法院判決都有寫結論
結果柯粉不看結論
柯粉把判決書中法院委外鑑定報告抄下來說遠雄錯
Toluba wrote:
四、結論:原處分關於涉及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亦一併命停
工部分(被告同意先行報備進場施工項目除外),與比例原則有
違,即有違誤,訴願決定予以維持,亦有未合,此部分原告請求撤
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原告之訴,為無理由,應予駁 回。
火影兜 wrote:
法律不是免費資源
要問問題請去找律師付錢









火影兜 wrote:
法律不是免費資源要...(恕刪)



Toluba wrote:
便當的料真的都比你...(恕刪)



怨念聚合體 wrote:
柯P應該是終於發現事情的嚴重性
所以從2017年開始就數度發函要求遠雄送件審查,2018年發函更多次語氣甚至近乎哀求
但遠雄不幹了,很明顯想要拖過建照期限進法院
這代表柯P已經沒有能力處理大巨蛋問題
所以前幾天蔡柯會,柯P才會希望中央接下爛攤子
不過菜桶無能歸無能,顯然還沒笨到去接這種沒好處,又得負擔千億賠償的爛攤子...(恕刪)



Toluba wrote:
最後幫你釐清你的疑問
請看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申請認可要點
七、建築物起造人自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認可通過之日起六個月內,應依認可結果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據以核發建造執照或同意變更使用。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同意並保留建造執照之廢止權者,認可通過之證明文件得於申報開工前補送。
Toluba wrote:
再來,我什麼時候說過審查一定不會過?
那是因為有些人說,事後審查不過就卡使用執照就好
我才會回應:那跟要求停工送審,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