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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達人可以分析一下 大巨蛋 現在的困難點?


vivian93 wrote:
如果你連基本的法治...(恕刪)

【工期展延訴訟】到底跟我講的【未按圖施工】
有什麼直接關係???

法治觀念???

火影兜 wrote:
用激的對哥沒用啦...(恕刪)

你本來就沒什麼用了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wrote:
四、結論:原處分關於涉及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亦一併命停
  工部分(被告同意先行報備進場施工項目除外),與比例原則有
  違,即有違誤,訴願決定予以維持,亦有未合,此部分原告請求撤
  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原告之訴,為無理由,應予駁
  回


到底搞清楚誰被駁回,以及那些訴願被駁回了沒有
不就很愛嗆結論
貼了你又龜縮了
Toluba wrote:
你本來就沒什麼用了...(恕刪)

法律不是免費資源

要問問題請去找律師付錢
火影兜 wrote:
法院判決都有寫結論

結果柯粉不看結論

柯粉把判決書中法院委外鑑定報告抄下來說遠雄錯

Toluba wrote:
四、結論:原處分關於涉及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亦一併命停
  工部分(被告同意先行報備進場施工項目除外),與比例原則有
  違,即有違誤,訴願決定予以維持,亦有未合,此部分原告請求撤
  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原告之訴,為無理由,應予駁 回

火影兜 wrote:
法律不是免費資源

要問問題請去找律師付錢




便當的料真的都比你的多

看了一下,原來是剛註冊沒多久又專打民事庭的新同學阿
不意外,不意外

火影兜 wrote:
法律不是免費資源要...(恕刪)


柯粉的發言...

典型...情緒性語言一堆....掩飾心虛...

台灣話:死鴨硬嘴pe


臉腫得像麵龜...還說要打臉別人....真正是...


不過來01...要有真相....

==============

https://www.5ishare.com.tw/tag/%E5%A4%A7%E5%B7%A8%E8%9B%8B%E5%BE%A9%E5%B7%A5/page/2/

看看人家怎麼說???


台北市長柯文哲結束訪美行程回台表示,大巨蛋最主要待解決的是”公安問題”。去年台北市府曾發佈關於大巨蛋安全疏散影片及安檢報告,高度懷疑遠雄設計圖修改意圖,強烈態度甚至驟然勒令停工,殺個措手不及,連解釋的機會都不留人。

但這項體檢報告卻在不久前,被爆出是市府自居裁判者(或當事人)。

原因為製作這份安檢報告的日本顧問,其專業經驗是竹工工務店的前員工,

就這麼恰巧竹中是當初曾參與大巨蛋競標的淘汰者。

這大大違反了現代國家法律:在法律上的專業鑑定人,不僅我國法規強調須具「中立性」,各現代法律更明定必須排除利益關係人。「寬以待己,嚴以律人。」這怎麼說得過去?高標準的台北市府,若真心希望台北大巨蛋復工,怎麼會出這種紕漏?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Toluba wrote:
便當的料真的都比你...(恕刪)


情緒語言...無濟無事...自重吧!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84249


三、系爭建照現場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工程,欠缺勒令停工
  之必要性,原處分全面命停工,此部分已違反比例原則,應予撤銷

....光這一點....應該會賠不少錢???


====供供一大堆,不如你來說一下,要不要賠???

怨念兄...供料太好了...

怨念聚合體 wrote:
柯P應該是終於發現事情的嚴重性
所以從2017年開始就數度發函要求遠雄送件審查,2018年發函更多次語氣甚至近乎哀求
但遠雄不幹了,很明顯想要拖過建照期限進法院
這代表柯P已經沒有能力處理大巨蛋問題
所以前幾天蔡柯會,柯P才會希望中央接下爛攤子
不過菜桶無能歸無能,顯然還沒笨到去接這種沒好處,又得負擔千億賠償的爛攤子
...(恕刪)



急了...說要找文化部協商國父紀念館疏散通道....

...文化部長:



連這個都不清楚....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king97878 wrote:
情緒語言...無濟...(恕刪)

柯市府那套模擬軟體除了可笑以外,更不是國家認可,本來就站不住腳

柯市府處分過當,我認同法院判決,相關維護費用,支持遠雄求償

但一碼歸一碼,遠雄"未按圖施工"法院認證,雄粉為何還要裝作看不見?
被抓包就乖乖重新送審
過了就續建,不過就修改,很難嗎?

扯什麼事後審查即可,根本就是不正確的論述

d8859513 wrote:
笑死人!現在是誰在...(恕刪)
請先去搞清楚什麼叫「未按圖施工」以及他的罰則再來說好嗎?

未按圖施工並未犯刑法,只是違反建築法跟契約而已,未按圖施工你想要判遠雄做幾年牢嗎?別鬧了。

未按圖施工就是兩種選擇麻,一就是按圖施工,二就是把新設計圖送審,只要審查通過了雙方都同意採用新的設計圖了,再簽個增補契約,就可以繼續施工了,請問哪裡有問題?柯P爭的不就只是「按圖施工」而已,很難嗎?

被你講的好像柯P執意要拆蛋解約似的....
Smart

Toluba wrote:
最後幫你釐清你的疑問
請看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申請認可要點
七、建築物起造人自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認可通過之日起六個月內,應依認可結果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據以核發建造執照或同意變更使用。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同意並保留建造執照之廢止權者,認可通過之證明文件得於申報開工前補送。


很好,感謝,
以這個規定看起來,
性能審查確實是施工前要做的。
看來我前面真的找錯法規,難怪我也覺得怪怪的。
錯了我就會認。


Toluba wrote:
再來,我什麼時候說過審查一定不會過?
那是因為有些人說,事後審查不過就卡使用執照就好
我才會回應:那跟要求停工送審,有什麼差別?


差別大了,
你頭洗到一半停水,跟洗完頭停水,差別大不大?
如果沒有差別,為什麼之前一直在吵鋼件鏽蝕問題?地下水浮力問題?
Toluba wrote:
但一碼歸一碼,遠雄"未按圖施工"法院認證,雄粉為何還要裝作看不見?
被抓包就乖乖重新送審
過了就續建,不過就修改,很難嗎?...(恕刪)

話說遠雄其實還是有送審的,但被刁難

於2017年10月17日送審北市都市設計審議會
於2017年10月17日幹事會審查,退回修正
於2018年1月17日幹事會審查,退回修正
遠雄補件後,於2018年2月27日掛件申請提送都審委員會審議,訂於2018年4月3日召開都審委員會,不過遠雄在審議前徹件了
因為遠雄認為與其在都審會爭議而無法獲得解決,不如先在會外釐清之後,再行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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