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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權公權力、支持警察維持法紀、支持方仰寧局長 --- 簽到集氣區

支持方分局長


小孬孬出來道歉!!!道歉!!!

支持分局長。

人生其實不長,每個人應該找到自己的目標前進,建立自己的完整人生,一輩子當暴民與罪犯,不會有人真心認可你們。

有幸身為人的你們,認錯永遠不嫌晚,苦海無涯,回頭是案。


這就是被取消路權的原因,
畢竟違法在先,被取消路權剛剛好而已,
然後新聞後面就接議員砲轟警察局長,
雖然我想都沒想,肯定又是兩黨惡鬥,
結果果然....綠的,
藍綠廝殺都一樣讓台灣停滯不前的主因。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1


我 支權公權力、支持警察維持法紀、支持方仰寧局長
也來簽到一下
在自己的Fb上仍看到有些朋友在寫一些違憲的事
或說警察粗暴的留言
我早上看新聞明明就是抬出院區而已
就算今天警察真的違憲
如果他們包圍警局是用靜坐甚至悲壯的方式也不會讓人那麼反感
可現場是用叫囂謾罵撒冥紙的方式
這樣還有人要支持是怎樣
其他成員也都跳出來支持是怎樣
唉,這就是對這些人寬容的結果
真的出事了又說我只是主持我不是主辦
丟死人了

警察加油!!!!!!
申張公權力、支持警察維持法紀、支持方仰寧局長


elle11 wrote:
支持警察維持法紀伸張...(恕刪)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我支持公權力,但是不支持違法濫權行為過當的公權力‧也不支持包圍警局‧

警察沒有公權力可以永遠禁止特定人集會遊行‧

憲法也不允許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

違法,柔性勸離,變成強制驅離‧立法院內中正一分局也無權進入驅離‧

違憲憲法第14條保障人民有集惠及結社的自由‧

中正一分局卻宣布公投盟日後所申請的集會不予許可,違反人民集惠自由‧

集會遊行法並沒有永久禁止身請條例,方局長為何可以自創法律?

這不是違法濫權?什麼是違法濫權‧當然他必需接受調查‧

jerryleon wrote:
也來簽到一下
在自己的Fb上仍看到有些朋友在寫一些違憲的事
或說警察粗暴的留言
我早上看新聞明明就是抬出院區而已
就算今天警察真的違憲
如果他們包圍警局是用靜坐甚至悲壯的方式也不會讓人那麼反感
可現場是用叫囂謾罵撒冥紙的方式
這樣還有人要支持是怎樣
其他成員也都跳出來支持是怎樣
唉,這就是對這些人寬容的結果
真的出事了又說我只是主持我不是主辦
丟死人了

警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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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被關了,也要扛起責任,不然不要只會躲在裡頭搞這種東西
警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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