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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協議...

maiko1214 wrote:
中國是要透過經濟滅你...(恕刪)






香港被我們玩的購買力平價都超過美國了。

確實玩死了, 還沒第一,它的前宗主國英國都不知道跑哪去了。
maiko1214 wrote:
中國是要透過經濟滅你...(恕刪)

看看台灣的對外貿易數字,
再看看中國的對外貿易數字,

2013年1-11月統計數字,台灣外貿中,大部份都是逆差,而對中國順差1063.5億美元。
2013年1-11月統計數字,中國外貿中,大部份都是順差,而對台灣逆差1063.5億美元。

中國跟台灣做生意,就是一年給台灣個一千億美元,原來世上有這種消滅對方的方法。

真要經濟滅台灣太簡單了,不跟台灣貿易,台灣立馬入不敷支。
rasely wrote:
全世界除了房價崩盤的國家之外,沒有一個國家希望外來資金進來炒作不動產..
因為激情過後總有人要擦屁股,這個人通常都是真正的本國人.
如果你想賺一票就閃人則另當別論.
...(恕刪)


看看亞洲金融風暴和金融海嘯是誰造成的

把中國從台灣的貿易對象中拿掉,你看台灣是不是馬上變成不如菲律賓

因為無知所以無畏?對自己最大最重要的貿易夥伴該怎麼做還要人教?
gasarak16803 wrote:
1. 首先什麼是行政命令?

2. 「協議」二字有沒有在中央法規標準法所謂的行政命令中?

3. 假如是行政命令 請問「服貿協議」是哪個國內行政機關對外或對下發佈成立的?

4.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準條約不是授權法 WTO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是國際條約
假如你認為「服貿協議」是個法規命令的行政命令 它受權法又為何?

最後, 你所說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 明明就有提到所稱的協議 「係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就涉及行使公權力或政治議題事項所簽署之文書」

兩個非行政單所簽的文書居然能視為一個國家的行政命令 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太好用了吧!

我看還是得請我們的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總統出來告訴全國民眾
為什麼一個「服貿協議」成了個行政命令 這樣大家就不用吵了
還是像他所說的 什麼事情一碰到中國大陸就走樣?...(恕刪)


這個問題應該有個先來後到
在我回答您的問題之前,為了表示誠意和基本的禮貌,起碼你應該先回答我的問題

針對我的問題你有答案嗎?兩岸關係是甚麼關係?服貿協議架構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下該是甚麼屬性?這個基本的邏輯應該總要有吧?
你還在癡心妄想共產主義解放全人類
你姓毛或史的喔


rollins wrote:
你還在癡心妄想三民主...(恕刪)

沉默的企鹅 wrote:
香港被我們玩的購買力...(恕刪)


所以才說這個協議是幫助財團的協議,一般的小老百姓可以分到什麼?

就像銀行的獲利大增,但是存戶的存摺有沒有跟著大增?

香港澳門的房地產不是大增,但是房地產是由誰持有?

為何當地弱勢的民眾會苦不堪言?

同學,財團不賺錢,能幫你加薪,能多雇人,能多投資嗎?
我同意財團也不是什麼大善人,不過你這種無腦反財團的態度,最後會傷到自己。


tourcura wrote:
所以才說這個協議是幫...(恕刪)

tourcura wrote:
所以才說這個協議是幫...(恕刪)


政府的職能之一-----消減貧富差距

消減貧富差距的方法很多,繳稅,轉移支付,福利政策。

貿易協議能讓你賺錢就不錯了,你居然還想貿易協議讓所有人都能賺錢,我不知道其他國家,但是我知道好像美國也都是華爾街的大財團比較賺錢,財富分配這不是臺灣政府的事嗎?

或者?你的意思是讓中共接替馬英九來掌管臺灣?

426bigjoe wrote:
這個問題應該有個先來後到
在我回答您的問題之前,為了表示誠意和基本的禮貌,起碼你應該先回答我的問題

針對我的問題你有答案嗎?兩岸關係是甚麼關係?服貿協議架構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下該是甚麼屬性?這個基本的邏輯應該總要有吧?



1. 兩岸關係是甚麼關係?


很複雜的關係!
兩岸關係既是特殊的地區與地區的關係 又是特殊的國家與國家的關係

這樣回答滿意嗎?
我承認這是從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1212001153-260310 抓來的
而且我想這樣形容馬總統也不會太反對吧? 至少他說過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


2. 服貿協議本來就不是國際協議而是架構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的,不是行政命令是甚麼?


跟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服貿協議可視為準條約或行政協定
因任何兩岸協議可能涉及人民權利義務 那結果位階將等同法律
也因為如此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註明兩岸協議須法律修改或立法得經立法院審議
無涉及法律修改則送立法院備查

這次簽的服貿協議是否涉及法律修改或立法是有爭議的
而協議是否涉及法律而須要修改或立法 光行政部門說了就算 也是有爭議的

但不管怎麼樣 可以很確定的是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可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協議就叫行政命令
而立法院從也未同意比照行政命令來處理兩岸服貿協議



好了~ 希望您也有同樣的誠意和禮貌
服貿協議或許能造福大企業,有些學生看不起大企業,甚至有反商情節.結果畢業後,很多還不是要爭先恐後的寫履歷,爭取進入薪資福利優厚的大企業.
畢竟大企業賺錢後,才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繳更多的所得稅給國庫做社會福利. 整天要求政府多照顧弱勢團體,政府的預算,就是要靠企業和上班族的稅收,不是靠印鈔機或從天上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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