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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達人可以分析一下 大巨蛋 現在的困難點?

vivian93 wrote:
請問,大巨蛋何時動...(恕刪)

你有看過內文嗎?
【遠雄公司對於大巨蛋體育館園區因設計上無法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如逃生梯之位置、距離及數量)之設計規範而取得建造執照,已自行提出要求,改以「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及評定書」替代建築技術規則做為審查依據。】

這是遠雄為了取得建造執照,自己提出的審查方式

再回頭看法院判決其中一項
(二)系爭建照變更設計涉及環境影響評估、都審、結構外審及防火避難
  (安全)性能審查,應通過全部審查、核定或備查,始准予變更設
  計。
系爭79處僅通過結構外審,其性能審查尚未通過。

由此可知,大巨蛋一案需先通過審查,才可以施工
並非你所講的,事前事後審查都可以

再來,我什麼時候說過審查一定不會過?
那是因為有些人說,事後審查不過就卡使用執照就好
我才會回應:那跟要求停工送審,有什麼差別?
況且法條本來就規定必須要重新送審才能變更設計
講什麼事後送審,根本就是已經違法硬幹

最後幫你釐清你的疑問
請看
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申請認可要點

七、建築物起造人自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認可通過之日起六個月內,應依認可結果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據以核發建造執照或同意變更使用。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同意並保留建造執照之廢止權者,認可通過之證明文件得於申報開工前補送。

火影兜 wrote:
犯案時間沒有密接性...(恕刪)

我講的是事實,何來歧視?

所以你除了顧左右而言他以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料?

之前標的紅字部分要不要來解釋一下
Toluba wrote:
我講的是事實,何來...(恕刪)

柯粉害包商宣告破產以後

居然想網路釣魚找解答

跟粉解釋的話那才是對包商一家人不公不義

vivian93 wrote:
你知道台北101的...(恕刪)

應該是你找吧?怎會是我找?
是你舉101出來的,當然是你來證明101跟遠雄一樣:變更主要結構都沒有重新送審的

等你找出相關證據,我幫你檢舉相關單位

Toluba wrote:
應該是你找吧?怎會...(恕刪)

現在檢舉要付身分證字號

Toluba wrote:
我講的是事實,何來...(恕刪)

想藉討論偷學喔

跟你談話要避免專業用語,要解答去找律師付錢啦

火影兜 wrote:
現在檢舉要付身分證...(恕刪)

沒問題阿,等他收集相關證據
證據充足我就檢舉

火影兜 wrote:
想藉討論偷學喔跟你...(恕刪)

我是很懷疑在你身上能學到些什麼有用的東西啦

目前只看到:顧左右而言他

Toluba wrote:
我是很懷疑在你身上...(恕刪)

用激的對哥沒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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