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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婚姻,我們終該還給他們。


likesky07 wrote:
蘋果與香蕉同屬水果類

但現在只居2%的蘋果表示長期處於香蕉圈裡受到很大的歧視
提出要修改香蕉區的基本原則大法…改得可以把”蘋果”當成”香蕉”
而且所有稱謂..名稱都得改成蘋果愛的”用語”
只要有香蕉提出質疑..馬上被抹黑成特定鬼扯宗教人士..或腦袋迂腐僵固之人

蘋果還動用所有媒體資源…用google搜尋…
所有新聞都是非常贊成..很贊成..全員贊成蘋果的行為
好扇動年輕的香蕉族覺得支持這是潮流、是趨勢..是非常先進的想法…
香蕉界的明星如果支持修改香蕉圈基本法的…馬上被造成”神”般偉大
不支持的現在都無聲…被蘋果迫害的很安靜…壓力好大阿…
香蕉圈的立法委員一但表達不同意見..蘋果們馬上說要罷免這些立法委員

蘋果說別人歧視她們…難道蘋果上述行為就沒霸凌香蕉嗎???
2%少數要98%的多數去接受他們理想的規則…而且只能表達接受
這.難道不算種霸道嗎???
如果訂定香蕉圈特別法…讓蘋果可以類香蕉有保障權益.
.蘋果斷然表示不要…..它就是只要大家把它看成”香蕉”

蘋果既然是蘋果…那就應該先接受自己是蘋果…它跟香蕉就不相同
而不是因為太沒自信就一定要改香蕉基本法叫大家認定它也是某種類的香蕉….
本質不同一定要搞成相同…這應該也算是種”做假”

那接下來奇異果,草莓,芭樂是否也通通要比照呢??......


I can't agree anymore
可以借我轉貼嗎?
之前也想寫一篇相同角度的文章,但文筆沒您好
以父之名

過客4112 wrote:
大家的憲法立法精神應該大同小異吧!
請問一下,其他合法化的國家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有些國家是禁止做商業交易行為

別的國家我是不知道
我們的是有一堆函令、釋憲針對這方面的註解
所以卡的很死

連婚約居間(俗稱媒人),要收紅包這點都因為這邊卡死了
別懷疑,真的有媒人紅包賴帳打官司
然後因為婚約屬於身分權不能作為交易標的,所以紅包是無請求權的的官司

這點在司法院那邊真的很硬
沒有國外要推動那麼容易
要能有代理孕母
釋憲、修改函令、判例這些工程之浩大,不輸給同性戀結婚的

如果要再加上修改民法的話
牽涉到的工程,大概是要讓立法院的立委接下來10年以上的時間
預算、其他法案、行政機關質詢等等事情都不用做
專門搞這些就好了,還不一定弄得完
修出來的法也未必都完全沒問題、沒漏洞

站在這立場來看
這不到5%的人的訴求
真的值得耗費這麼大的社會成本去達成?
而且效果還不見得比短時間內弄出的特別法來的好
值得嗎?

EAPON wrote:
我們的是有一堆函令、釋憲針對這方面的註解
所以卡的很死


剛剛又找到一篇 行政院衛生署委託交大作的
"世界各國代孕生殖政策探討結案報告"
裏面只有提到德國因為憲法的關係,所以禁止代理孕母

可是從那個報告中,
我好像沒看到台灣未來的代理孕母政策會去Care憲法層次

還是說交大研究人員因為法律背景較弱的關係
所以沒去意識到這個問題?

EAPON wrote:
這不到5%的人的訴求
真的值得耗費這麼大的社會成本去達成?


這個就如我前面講的

如果女女同志可以透過人工生殖法,獲得後代
要擋男男同志透過代理孕母取得後代, 會更困難

To f8841010

轉吧!! 貼哪都好

反正最近看到新聞媒體鋪天蓋地支持..然後反對者都消音
.這樣搞..看了就火大

個人無黨無派..跟護家盟及基督教完全無關
就是討厭這種惡霸行為

那些人又想用媒體讓本來是少數的活動弄成看起來像是社會多數觀感來玩

有時候真覺得同性戀真是可憐


被那些人纏上,只是為了自己的FB有話題可以炫耀自己多平等多有愛心,就被整個搞臭


那些覺醒文青參與的活動,我都反對到底
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讓原本是異性戀的人變成同性戀嗎?
但是它卻能讓不自覺壓抑同志傾向的人真正面對自己的性向
不知道那些主張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讓別人也變成同性戀的人
本身是不是也在壓抑自己的同志傾向呢?
如果是如此,那你們更應該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吧
很多事情都不是相對而是絕對的
身為人本該擁有的權利,不該因為性傾向而有所不同
Noreendong wrote:
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讓...(恕刪)


關鍵不是同性婚是否合法, 而是修民法還是另立專法的討論.
另外, 個人覺得對於未成年子女的領養細則, 必須再理性討論, 不能簡單用異性戀家庭領養的子女也很多教不好, 或者ooxx來反證同性戀家庭領養子女沒問題, 問題的關鍵是在於對於一個未成年的小孩,他/她無法選擇父母是異性還是同性,面對絕大多數的同學父母是異性戀,這小孩在同學同伴間如何被對待,自己如何處理可能被視為異類, 對他的人格發展影響極大.
Noreendong wrote:
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讓原本是異性戀的人變成同性戀嗎?
但是它卻能讓不自覺壓抑同志傾向的人真正面對自己的性向
不知道那些主張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讓別人也變成同性戀的人
本身是不是也在壓抑自己的同志傾向呢?
如果是如此,那你們更應該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吧
很多事情都不是相對而是絕對的
身為人本該擁有的權利,不該因為性傾向而有所不同



話題進化得真快

現在已經從原本的

反同婚 = 恐同症
進化為
反同婚 = 有同性戀傾向但是壓抑

這真是太神奇了~~!!

接下來還會有什麼奇葩的言論呢??

反同婚 = 其實你不是地球人!!!???

廢話少說,當我是蕃仔也無妨,反正由全體民眾意見來決定:公投!

wengmingmai wrote:
廢話少說,當我是蕃...(恕刪)


同婚, 核食, 我看順便把一例一休, 廢死議題都加入公投好了, 省點錢與時間
這是個神奇的政府, 上任半年多, 提出的政策都讓人民自己決定, 等於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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