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ri888 wrote:
距離夠長反應時間才有意義,騎士視線被左前方小轎車阻擋,我看那個距離即使速度只有30也會撞上
行人過馬路本來就是要注意,這次車禍的主因是小女孩,只是騎士做了不理性動作才會理虧
還有~占用路肩的族群汽車可是佔大宗
你知不知道你在打啥冷血文字啊
還扯到占用路肩
可是這位重機騎士可是行駛於路肩喔
還有路肩是用來騎車甚至超車的嗎?
你去問交通警察??路肩可以騎到30??何況這影片的騎士絕對不只30
我想行人很難會想到路肩會有高速行駛的物體
在路肩撞人,說什麼都是錯,又不是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