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pupil wrote:
錯了,你同庭被告被檢察官當庭羈押是何時,還在閃躲不敢正面回答
finepupil wrote:
錯了,不正面回答卻亂嗆亂罵一通,心虛才會這樣
finepupil wrote:
錯了,他被打臉到不敢正面回答,韓粉還一直詛咒他
finepupil wrote:
錯了,你前面的故事,是真的忘記還是唬不下去?
finepupil wrote:
錯了,還在逃避不敢正面回答,你前面的故事不繼續嗎
我本來是一個路過看熱鬧的,
但是看到這位一心想讓女兒嫁給韓粉的 finepupil 哥,
我也忍不住進來湊熱鬧了。


我想請問這位 finepupil 哥,
你的臉皮到底是怎麼訓練的?
怎麼可以厚成這樣?
教教大家好嗎?


人家樓主已經把新聞的連結PO出來了,
你是不識字還是沒衛生?
還是兩者都有?


你自己看看你的回文,
一點論述能力都沒有,
你有什麼資格質問人家?


我以一個旁觀者來評評理,
樓主不是已經說了嗎?
他是因為跟電玩有關的案子而上法庭,
而樓主所附上的新聞(1997/12/21)連結也提到"羈押權今起回歸法院",
你自己去查一下周人蔘電玩弊案吧,
周人蔘電玩弊案是在1996年爆發的,
如果以發生的時間順序來推論,
樓主的邏輯並沒有錯啊,
姑且不論樓主是不是有參與到周人蔘電玩弊案,
但如果樓主是在1996年因為其他電玩相關案件而上法庭,
而羈押權在1997年以前並不屬於法院,
那按照樓主所說,
檢察官在1996年當庭羈押那位大媽,邏輯很合理啊,
你到底是在糾結什麼?
我已經把道理說出來了,
換你把你的道理說出來,
如果說不出道理還繼續硬凹的話,
就讓大家看看你的下限在哪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