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luba wrote:
雄粉也不遑多讓啦
對一個已經被判刑的,還能護航成這樣,大雄應該備感欣慰啦
就你這觀念...
A案被判刑,所以B案一定有問題?
你邏輯怎麼可以扭曲成這個樣子呢?
因為你偷過錢,所以人一定是你殺的!
哈哈哈,你比柯屁還要天才!



Toluba wrote:
http://www.udd.gov.taipei/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9381&Index=3
這裡有相關解釋
Toluba wrote:
遠雄重新送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變更案也於2017年六月通過
一個不了解也不做功課的
在那邊大放厥詞?都不覺得羞愧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