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klich1021 wrote:
這棟大樓真的很有趣...(恕刪)
這位仁兄點出了我一直疑惑的問題
平權?婚姻平權?同志的婚姻平權?
同志們要爭的到底是什麼?
高舉平權或婚姻平權的大旗
但卻把多人P婚或近親婚排除掉
我真的不知道是哪門子的平權或婚姻平權
要爭同志的婚姻平權就講清楚
別畫個大旗,但又把非你族類的部份排除掉
反對歧視同志,但你們卻又在歧視多P跟近親
這是很荒謬的一件事
對同志結婚的看法,社會已經慢慢在進步
但強求修改民法一步到位,只會激起更多反彈的聲音
一操弄不好,很容易把原先中間立場的人趕到反對的那一邊
先立專法保障同志權利,讓反對的民眾看到社會並不會因此而改變
屆時有了輿論支持再來討論修改民法
何需妖魔法專法,來斷了與社會溝通之路
同志們,真的要好好想清楚
民法裡面..最重要的親屬關係是以血緣為基礎...不管是尊親屬還是卑親屬..或是旁系..
都以血緣為重要的基礎立法...
異性戀與下一代的關係..分三種..1是與雙親都有血緣者..2是只跟單一方有血緣..3是跟雙方都無血緣者(收養)
同性戀與下一代的關係..分兩種..1是與單一方有血緣者..2是跟雙方完全無血緣關係者..
也就是說同性婚姻與下一代的關係都是以無血緣主..但是卻又硬擠到以血緣為基礎的異性戀為主的民法
然後說這樣會受到更多的保障??這不是癡人說夢話麼???
光是代理孕母..在民法上就很難過關...因為代理孕母跟他小孩就是有血緣之生母關係..
以後絕對會發生爭親權的事情發生..所以異性戀者就算是不孕症需要以代理孕母產生下一代都無法做到
你同性婚姻者卻要來淌這個渾水??...然後告訴大家這叫平等???
同性婚姻者本來就該自立一個基本母法...區別於異性戀的以血緣為主的家屬關係..
讓同性婚姻者不會受到血緣限制...可以開放代理孕母..或是接受他人捐精人工受孕..
結果現在卻反其道而行...跑去跟異性戀擠在同個屋簷下..然後只能靠收養跟自己雙方完全無血緣關係的小孩..
我說真的搞不懂這些支持者到你是在支持啥
algerno2 wrote:
民法裡面..最重要的親屬關係是以血緣為基礎...不管是尊親屬還是卑親屬..或是旁系..
都以血緣為重要的基礎立法...
異性戀與下一代的關係..分三種..1是與雙親都有血緣者..2是只跟單一方有血緣..3是跟雙方都無血緣者(收養)
同性戀與下一代的關係..分兩種..1是與單一方有血緣者..2是跟雙方完全無血緣關係者..
你別忘了,你的母親跟你父親家的人是沒血緣關係的==
是不是忘了公民課有教過什麼叫做姻親?
也就是說同性婚姻與下一代的關係都是以無血緣主..但是卻又硬擠到以血緣為基礎的異性戀為主的民法
然後說這樣會受到更多的保障??這不是癡人說夢話麼???
別忘了現行異性戀婚姻裡面,繼母(父)也跟下一代沒血緣關係
難道你要學護家萌的說: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你不可能愛他?
光是代理孕母..在民法上就很難過關...因為代理孕母跟他小孩就是有血緣之生母關係..
以後絕對會發生爭親權的事情發生..所以異性戀者就算是不孕症需要以代理孕母產生下一代都無法做到
你同性婚姻者卻要來淌這個渾水??...然後告訴大家這叫平等???
你也知道代理孕母在異性戀都不能做到
幹嘛來扯同性戀?
而且人家要的是跟異性戀一樣平等的權利
同性戀只是要結婚,你不要自己衍生一堆劇情好嗎?
同性婚姻者本來就該自立一個基本母法...區別於異性戀的以血緣為主的家屬關係..
讓同性婚姻者不會受到血緣限制...可以開放代理孕母..或是接受他人捐精人工受孕..
結果現在卻反其道而行...跑去跟異性戀擠在同個屋簷下..然後只能靠收養跟自己雙方完全無血緣關係的小孩..
我說真的搞不懂這些支持者到你是在支持啥
只要改兩個字簡單還是另外寫一堆法條簡單?
我才真的很難理解反對者的腦袋在想什麼
如果直接說你覺得同性戀很噁心我還會尊重你們一些
看到反對者就像看到1950年代那些歧視黑人的白人一樣
白人的馬桶你不能上,我幫你蓋一個黑人專用的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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