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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跟林右昌沒關係?

有沒有懂法律的人可以告訴我一下,NET提告基隆市政府的案子,如果按照一般的時辰,大概什麼時候會有一審宣判的結果呢?
yurue wrote:
我是看報導得知的ht...(恕刪)


你看了這個表格,沒發現問題嗎?

建物的營造費用,卻納入了一堆裝潢、設備費用!!?

然後一堆裝潢、廣告物、設備....全部灌在結構增建費用!?
allen_yeh

對一個就是針對國民黨帶負面風向的人....你期待太多喔

2024-03-13 8:41
dgame

現在帶風向都不用做點功課阿~

2024-03-13 9:25
yurue wrote:
我是看報導得知的https...(恕刪)

有沒有注意到一件事,這張表只有43個項目,最貴的項目也不過百來萬,為啥總計會到2億多?
BigMac4Diet

先不管灌了多少水(這一頁完全沒有結構建築費用),剛才找AI算了一下這43項加總金額,一共21,034,520。就2千多萬而已........看來前面有幾攤大的喔,林右昌看了大概會瑟瑟發抖.[^++^]

2024-03-12 18:11
katokikyo wrote:
有沒有注意到一件事,這張表只有43個項目,最貴的項目也不過百來萬,為啥總計會到2億多?/blockquote>

應該前面還有一頁,記者只拍有總價的最後一頁
管他花3億還是30億

重點是誰同意NET加蓋的?依據什麼法條可以合理合法加蓋?

如果這部分釐不清楚,當時的承辦人員是否瀆職?

除了產權外,這部分判定是否也該進行?
yurue wrote:
我是看報導得知的ht...(恕刪)

這啥啊?
連這一兩年的都列進來
東岸早蓋好了
基隆市東岸停車場案惹議 財政部:未包庇

針對外界質疑財政部包庇基隆市東岸停車場促參OT案,財政部指出,該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中,財政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倘有促參法規相關疑義將協助提供法規釋疑,尚無包庇情事。

財政部強調,基隆市政府於2016年9月9日函請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就「民間機構得否依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規範於履約期間增加投資」一節釋疑,因依促參法第12條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之權利義務,除促參法另有規定外,依投資契約之約定」,爰該案既無OT案轉為ROT案適用之虞,財政部推動促參司基於尊重主辦機關權責,請該市府依據投資契約約定,本權責核處,並無疑義,絕非「由地方首長依個案判斷」,更無外界所稱包庇之情事。

財政部也澄清,基隆市東岸停車場並無OT案轉為ROT案的情形,經檢視基隆市東岸停車場案投資契約,明訂該案為OT案,其公共建設為既有停車場委託營運,公共建設類別屬交通建設,契約亦明訂另將1樓商場及頂樓廣場委託經營, 為附屬事業,該案於2016年經該市府核定增建2樓至4樓商場,屬附屬事業之增建,非屬促參法所訂「政府現有建設」增建、改建及修建,並無促參法所稱ROT案之適用,亦無OT案轉為ROT案的情形。

財政部強調,基隆市東岸停車場案自始為OT案,至於得否增建商場作為附屬事業,應由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依投資契約約定及程序辦理。
這是斜體字


財政部一推四五六,加蓋營業樓層非政府既有設施增改建?難道是懸浮在空中?再掰啊,既然是附屬事業的增建,為什麼林市府八年分不到經營權利金呢?又為什麼商場消費沒開乙方的發票呢?

mourningtw

不是現有建物增建,那2-4樓到底是飄在哪裡?

2024-03-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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