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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管中閔的聲明的疑問

不要曲解郭大維的話。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 這句話是郭大維校長的看法。

郭大維沒有說校務會議代表做出任何結論。他只說 [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Dwing wrote:
校務會議請教育部"依...(恕刪)

台灣大學代理校長郭大維會後受訪時表示,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校務會議代表很明確地表示,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yurue wrote:
不要曲解郭大維的話。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 這句話是郭大維校長的看法。
李大維沒有說校務會議代表做出任何結論。他只說 [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你是郭大維嗎?不是,就不要擅替郭大維解釋.

校務會議代表投票贊同"擱置"討論校長選舉的議題,這就是校務會議代表做出的結論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

devine wrote:
教育部應該儘速駁回 重組裡選委員會排除利害關係 重新改選


原本遴選委員有六個教育部自己人(還沒算學生代表),看來是不夠

21票,有六票是教育部自己人,還沒法讓自己人勝選?
郭大維說的話,不是郭大維的意思,難道是管中閔或是你的意思嗎?

Dwing wrote:
你是郭大維嗎?不是,...(恕刪)

jeel54321 wrote:
潘文忠已經涉瀆職罪...(恕刪)


別無知

台灣的法律賦予政府無限大的行政裁量權

瀆職與濫權兩項法律

只要沒有牽涉到對價利益就不成立

講句難聽點的,就算今天管爺去打行政訴訟贏了,也只能撤銷教育部的原裁定

不能阻止教育部繼續出公文卡管

台灣的民主跟法治是一大笑話

更可笑的,是一堆人不知道這個笑話

yurue wrote:
這句話出自管中閔的...(恕刪)


所以標點符號的用法是妳發明的?
yurue wrote:
李大維說的話,不是李大維的意思,難道是管中閔或是你的意思嗎?


那叫"校務會議"出來說話啊?

yurue wrote: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 這句話是郭大維校長的看法。
李大維沒有說校務會議代表做出任何結論。他只說 [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不予處理) 就是校務會議代表開會後,經過投票表決的結論.(不予處理)

不然 郭大維校長 憑什麼說 [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照你的標準,郭大維校長不是校務會議)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 這不是郭大維校長的看法。,而是校務會議代表投票後的結果,也是校務會議結論.

就是你前面一直爭辯的"擱置議題",怎現在就忘了?

既然 校務會議代表投票後決議不(應)處理這件事,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 > 郭大維校長說這句話有啥問題?



[校務會議(結論是)不予處理,那(後續)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

不要再扯 校務會議代表沒做出任何結論 ,校務會議不予處理 就是結論,是經過投票表決.


還是要說"結論是"這三個字,這樣才算是有結論?

有工作經驗嗎?有開過會嗎?高中畢業了沒?你幾歲了?

不要用小學生的魯小小方式來討論事情,很沒水準.

yurue wrote:
郭大維有兩個身分,一個是代理校長,另一個是校務會議主席。當他用代理校長身分發言時,他的說法不能代表校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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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代理校長郭大維會後受訪時表示,「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校務會議代表很明確地表示,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那這樣改不就好了

台灣大學校務會議主席郭大維會後受訪時表示,「校務會議不予處理,那請教育部就依法行政。校務會議代表很明確地表示,校務會議不應處理這件事。」

你都知道郭大維有兩個身分了,那記者在寫頭銜時寫哪個都可以不是嗎

mich3591 wrote:
誰可以代表校務會議發言?



還有誰?
就樓主啊
記者可以這樣寫,為何他不這樣寫?
因為他想表達的是郭大維以代理校長的身分發言。

d8859513 wrote:
那這樣改不就好了台灣...(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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