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78 wrote:
麻煩各位喜歡見縫插針...(恕刪)
外館是有急難救助,
駐外館處通常能提供之服務:
•受理護照申請,補(換)發護照及各項加簽或核發入國證明書,以供持憑返國。
•提供遭遇急難事件或重病之旅外國人必要之協助,如: ◦聯絡親友
◦暫時墊支臨時小額借款
◦協助代購返國或返居所地之機票或車票
•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必要時並得應請代薦律師或翻譯人員。
•辦理文件之公證、認證或驗證。
•應急難情況協尋失去聯絡之親友。
•協助旅外國人辦理向駐在國政府當局之依法聯絡交涉事項。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462&ctNode=757&mp=1
少扯有黨證有保庇的鬼話,你這種回應目的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