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onpone wrote:
怎麼一件論文如此容易之事
搞得如此之複雜,就看何時能了??
hotonpone wrote:
怎麼一件論文如此容易之事
搞得如此之複雜
我也是這樣覺得,
學位有校方背書不就結案了嗎?
彭主播和賀德芬幹嘛編這麼大一套拐彎抹角、曲折離奇、無人證無物證的串場劇情呢?
哈哈哈~
「再動用總統府的力量,施壓國科會、教育部和政大」?
1984年,蔡英文「動用總統府的力量」?
哈哈哈~
「列為校長核定先發聘書者,不許討論,不提供學位證書、論文文本」?
彭、賀自己在影片中都貼出擷圖了,
難道自己都沒看過嗎?

政大聘蔡為「客座副教授」,
依據的是「教育部擴大延攬回國學人案」:


依據這個處理要點,
各校要先向教育部提出申請,
檢附學位證書或學位證明函影本、著作或論文,
經教育部審定後,
先「由各延聘院校致發聘書」,
然後「盡速辦理送審」。
所以,
校長核定先發聘書,有什麼不對嗎?
學位證書、論文在政大教審會之前,
就已經報部審定過了啊。
審定權在教育部,
需要政大教審會討論什麼?
之後蔡英文也送教育部的教審會審定專任副教授資格通過啊,
這又有什麼問題嗎?
彭、賀要攻擊這一點,
起碼得先找出其他依同一辦法延聘的政大教師,
確認是不是也同樣「校長核定先發聘書」吧,
這不是最基本的學術研究功夫嗎?
「教育部給政大確認准予登記的簡覆表上,註明是以專任副教授職聘任,
由教育部長李煥親自主持的學術審議會議通過聘任,通知政大的審定書上也都是給了專任副教授資格,
並非以客座起聘」?
彭、賀兩人到底腦筋哪裡卡住了啊?
蔡英文本來就是依「擴大延攬擴大延攬旅外學人回國任教處理要點」聘任,
這個聘任管道本來就只能聘為客座,
要再通過教育部教審會審定專任資格,
才能再聘為專任教職啊。
我建議彭、賀也去查法治斌老師的資料:

先聘為客座,隔年送審通過聘為專任,
和蔡英文是一樣的程序啊。
「副教授證書資格也是從1984年八月起聘」?
彭、賀到底有沒有看過自己的擷圖內容啊?

上面明明寫的是「年資起算」啊,
哪來的「起聘」啊?
這種併計客座和專任年資的實務作法,
到了民國92年,由教育部統一函釋認可了啊:

政大聘用蔡的客座、專任時間,
在民國93年出具的服務證明書上,記載得清清楚楚:

這也是彭利用閱卷,從檢方卷宗挖出來的資料、在節目上公開過的欸,
難道他都忘了自己幹過什麼事了嗎?
哈哈哈~
「1984、1987『應該』是遭人檢舉,教育部國際文教處三番兩次要求外館查證學位的真假,
但都未獲理會、不了了之」?
「應該」?
哈哈哈~
乾脆坦白寫說「我們猜」、「我們希望」、「我們幻想」好了啊,
哈哈哈~
「未獲理會」?
那1984和1987倫敦大學兩次回函確認,又是怎麼回事?
影片後面自己都貼出這兩次回函了,
前面卻說「未獲理會、不了了之」?

這到底是精神錯亂,還是怎樣啊?
哈哈哈~
彭、賀可以爭辯函件造假,
但在證明造假之前,
不能鴕鳥心態、睜眼說瞎話地掰「未獲理會」吧。
「2007年,蔡已高居行政院副院長大位,
施芳瓏獲撥款48萬英鎊,安排在倫敦政經學院設台灣研究室,負責打理LSE關係」?
彭、賀到底有沒有看過自己的擷圖內容啊?

這筆捐贈是從2007年8月1日持續到2014年9月30日,
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只到2007年5月21日,

8月1日開始的捐贈,
和她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到底有什麼關係啊?
就算彭、賀幻想蔡在卸任前就已經編好這筆捐贈的預算,
但隔年2008年5月20日,連民進黨政府都下台一鞠躬了,
那2008年5月20日到2014年9月30日,
長達六年多的捐贈期,都在馬政府任內欸,
彭、賀是在幻想馬政府連續六年多,都在幫蔡收買LSE嗎?
哈哈哈~
「2011年,乃率六人小組赴倫敦企圖偷渡論文進LSE圖書館,未能得逞」?
啊你彭、林、賀等人不是聲稱LSE、倫敦大學都被蔡買通了,
早從1984年就開始幫蔡偽造論文、學位紀錄嗎?
不是說IALS的1985年論文索引特刊、AsLib的1987年論文索引期刊,
都是在幫蔡偽造論文、學位紀錄嗎?
(其實,連大英圖書館在1989年出版的三大冊全英學位論文特刊,
也都明載蔡英文的論文、學位紀錄:
六個月前的證據:蔡英文博論題目記載於1989年出版的大英圖書館出版品)
不是說最近倫敦大學公布的2011年、2015年25封查找論文的往返電郵,
都是倫敦大學、LSE在幫蔡偽造紀錄嗎?
怎麼現在卻說偷渡一本論文進LSE圖書館,
都「不能得逞」?
你這樣要我們怎麼相信蔡在1984年、1985年、1987年、1989年,
就能買通倫敦大學、LSE、IALS,
甚至是倫敦大學以外的AsLib、大英圖書館呢?
而且,
蔡偷渡論文的證據到底在哪啊?
瞎掰這一件事都兩年多了,
到現在還是拿不出證據喔?
哈哈哈~
「與倫敦大學的曖昧,自此展開」?
蛤?
那你們之前扯半天說蔡從1984年開始就買通倫敦大學、LSE、IALS,
是在幹嗎?
哈哈哈~
那你們前面扯半天說蔡2007年拿48萬英鎊透過施芳瓏打理LSE的關係,
又是在幹嘛?
哈哈哈~
說蔡1984年就能買通倫大、LSE,
2007年到2014年透過施連續七年拿錢買通LSE,
然後說2011年才與倫大開始「曖昧」?
彭、賀都不覺得自己精神錯亂得很「曖昧」嗎?
哈哈哈~
「2015年,民間傳出找不到蔡論文的質疑,
蔡立即偷渡論文題目至大英圖書館EThOS目錄系統」?
欸~
我前面那篇貼文六個月前的證據:蔡英文博論題目記載於1989年出版的大英圖書館出版品,
已經證明1989年大英圖書館出版的三大冊全英學位論文特刊,
就已經明載蔡的論文、學位紀錄欸:



這樣還需要2015年偷渡論文題目嗎?
哈哈哈~
附帶一提,
最早質疑蔡的論文和學位,並不是在2015年。
「前大法官劉鐵錚護主心切,出面為其圓謊」?
蛤?
蔡英文是劉鐵錚的「主」?
哈哈哈~
彭就算了,
賀好歹是台大法律系的榮譽教授欸,
連「前大法官」和「現任總統」的關係都不懂嗎?
蔡英文到底是憑哪一點可以指揮「前大法官」啊?
哈哈哈~
「[劉鐵錚]還謊稱蔡就是她聘定的,
其實,當時的系主任是劉清波」?
彭就算了,
賀好歹在台灣法學界打滾這麼多年,
對於劉鐵錚的來頭、政大法律系的歷史,
就這麼沒概念嗎?
沒概念也可以去問啊,
政大法律系又沒廢系,
哈哈哈~


劉鐵錚從66學年度就開始擔任法律系系主任,
從70學年度開始同時兼法研所所長,
72學年度才把系主任交棒給劉清波,
但依然擔任所長直到73學年度結束,
因為民國74年他被提名大法官,10月上任。
換句話說,
蔡在民國72年春、夏之交寫信給劉鐵錚時,
劉正是同時身兼系主任和所長兩職,
而蔡英文在民國73年6、7月帶著論文去找劉時,
劉還有一整個學年度的所長要當欸。
以一個當了6年系主任、又當了4年所長,
其中有2年同時兼主任和所長,
和當時才剛當完一年系主任的劉清波相比,
彭、賀覺得他沒資格決定要不要聘蔡嗎?
任何一個探聽過政大法律系的人,
都應該知道誰才是一言九鼎、要先找誰去拜碼頭吧?
彭就算了,
賀難道不知道劉鐵錚在政大法律系史上的地位嗎?
難道真的是恨令智昏嗎?
哈哈哈~
「更詭異的是,該公文[駐英外館代教育部向倫敦大學查詢屬實的回函]由當時新聞局駐倫敦合署在中心辦公的新聞組以英代(73)新字的296號函發出」?
詭異?
我倒是覺得,
比較詭異的是,
身為拿到美國名校碩士、博士的學者,
竟然連這麼粗淺的查證都懶得做:



這都是民國73年英代新字發文的各大學資格審查結果回函,
到底有什麼好詭異的啊,
哈哈哈~
「不尋常的是,蔡說她1984年3月獲得學位,6月就遺失證書,交不出正本」?
這話到底從哪冒出來的啊?
賀德芬自己拿出來大作文章的蔡英文政大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
不是清清楚楚載明「核符」蔡的博士證書嗎?

製表時間是1984年9月,
沒有證書,政大校方會「核符」嗎?
「根本違反倫大只能補發一次證書的校規」?
倫大哪來這條校規?
當初是徐永泰和林環牆找出這條校規:

而他們引用的這條校規是從這份文件來的:


問題是,這是LSE的規定啊,
LSE的文件上也說了,
2008年以前的證書要找倫大。
所以,
倫大的這條校規在哪?
彭主播不是說過,
「凡是叫人去問LSE的,都是錯假訊息」嗎?

所以林環牆和徐永泰這也是彭口中的錯假訊息嗎?
哈哈哈~
即使是LSE,
也沒有僵化到即使校友又弄丟了補發證書,
也絕不會再次補發啊:



「更令人駭異的是,附件在1984及1987都有署名P C Kennedy者以代理Amos的名義,發出證實信,
經林環牆審慎查證,Amos並無其人,Kennedy最後也不知所終」?
「並無其人」?
所以林環牆在WDTK上問了半天,
倫大有回覆林說「查無此人」嗎?
有回覆林說「P C Kennedy不知所終」嗎?
沒有吧,
我只看到林最後被WDTK管理員停權啊,
因為他問的問題被倫大和LSE認定是vexatious啊,
哈哈哈~
「倫大與LSE為了脫罪,逼不得已,雙雙否認、互相推諉曾經持有過蔡的任何論文與口試委員及結果報告的資料」?
2020年6月11日,
英國政府獨立機關ICO第一次就蔡英文論文案做出裁定(訴願決定),
裁定文中明確指出,
倫敦大學把訴願者所要求的資訊,即蔡英文的口試委員姓名及蔡英文的博論審核日期,呈交給ICO委員。

2021年9月13日,
英國法庭第一次就蔡英文論文案做出判決,
判決書中明確指出,
法官親眼看過倫敦大學提供的文件,
包括一份文件記載上訴者所要求的資訊,即口試委員姓名及口試委員簽署論文審核通過的日期。

2021年9月3日,
英國政府獨立機關ICO裁定倫敦大學必須釋出兩組往返電郵,

其中一組25封往返電郵詳細提到2011年和2015年,
倫敦大學、倫敦大學校本部圖書館SHL、LSE、LSE圖書館等八個不同部門的校方人員,
各自從6個不同的檔案系統中,包括電腦系統檔案和1980年代的紙本檔案,
查到記載蔡的論文、學位、口試委員姓名等資料,
明確提到1983到84年,
倫大和LSE校方確實收到蔡的兩本口試本論文和一本備用第三本論文,
兩本口試本論文由口試委員交給了LSE,
而備用第三本論文則由RDE辦公室送往SHL,再由SHL轉送IALS。


這樣還能說倫大「否認」、「推諉」曾經持有過蔡的論文與口試委員及結果報告?
賀、彭是英文不好,還是真的恨令智昏啊?
哈哈哈~
「從未授予過任何一個半或兩個學位」?
從未授予過一個半或兩個學位,
所以就得出「沒有授予一個學位」的結論嗎?
哈哈哈~
全世界念過大學的,
大概只有疑英派論文仔堅信有0.5個學位這種東東吧,
哈哈哈~
「倫大又在官網角落發了個不清不楚、真偽難辨的告示」?
蛤?官網角落?不清不楚?真偽難辨?
要辨真偽,
就直接去問倫敦大學啊,
有什麼難辨啊?
哈哈哈~
倫敦大學早就在WDTK公開資訊網上證實那則聲明是他們校方發的啊:

真正不清不楚、真偽難辨的,
是疑英派論文仔恨令智昏的大腦角落吧,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