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事情很清楚啊1.大日跟前基隆市府簽約,拿到東岸商場的租賃權2.然後大日當起二房東,把東岸商場租給NET3.NET建造2-4樓,依照大日跟前基隆市府的合約,租賃合約到期後產權歸基隆市府4.NET租約到期後續約失敗這不就結案了NET自己簽了淨身出戶條款,既然合約到期那就該滾阿還有什麼好吵的?這種條約本來就是政府想搞發展又沒錢,才跟廠商簽的類型大巨蛋也是這樣啊,地給你用,蛋蛋你蓋,租金收少少,若干年後大巨蛋歸政府所有NET不認這個OT條約,那當初幹嘛簽阿?就算NET有問題,那去找大日阿現在是大日不給NET續約,又不是基隆市府不給NET續約大日不給NET續約租約到期後NET賴著不搬所以大日找基隆市府趕走老賴,這很合理阿
怨念聚合體 wrote:我覺得事情很清楚啊1.大日跟前基隆市府簽約,拿到東岸商場的租賃權2.然後大日當起二房東,把東岸商場租給NET3.NET建造2-4樓,依照大日跟前基隆市府的合約,租賃合約到期後產權歸基隆市府4.NET租約到期後續約失敗這不就結案了NET自己簽了淨身出戶條款,既然合約到期那就該滾阿還有什麼好吵的?...(恕刪) NET建造2-4樓,「依照大日跟前基隆市府的合約」跟NET有何關係「NET自己簽了淨身出戶條款」,請問條款內容怎麼寫
其實看了這麼久,又這麼多新聞,資訊等,想到以下幾個問題(新聞有報導的):1.明明知道大日簽的是OT,為什麼願意花錢加蓋到4樓(BOT精神)?2.2018,2023市府有發函要求登記產權,NET為什麼不同意?3.重新招標的時候,標案上寫地下及地上1-4樓,NET那時為什麼沒有發作,而是等到沒標到才發作。NET不算小企業,一定也有自己的法務,及顧問律師等,怎麼會簽這麼奇怪的合約,難道不會想到現在的爭議,假設前市長真的是相信NET是良心企業,沒有任何私底下的利益交換。那就真的感覺這是NET一早就想好的劇本。
另外,相關書面資料顯示,商場的建築師吳明杰是由大日委託,使用執照也記載,當初增建2至4樓的金額是4千多萬元,並不是NET主張的近3億元。依照大日於法院開庭時所陳述,興建商場大日也有共同出資,NET「獨立全額出資」興建的說法,顯然有疑問,明顯被打臉。【基市府無妄之災2-2】東岸商場依法歸市府所有 產權毫無爭議
ASD123456d wrote:請找--------...(法院是講證據不是臆測恕刪) 法院是講「正確的」證據,建築師申報的價格是依地方政府規定的成本計算出來的,不是實際的建築成本。土地價值要看實價登錄或土地現值而非公告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