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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彈!英法院判決:ICO須公開蔡英文博士論文口委名單💢💢💢

sunhm wrote:
怪了?
別人就拿這來做文章,
當事人不會想澄清嗎?


所以,

你現在又是以當事人有沒有澄清來當真假判斷的證據嗎?

要是有人無聊到拿我講的玩笑話當證據,

那我是很樂意等著看這些人鬧笑話啦。
sunhm wrote:
我可是抱著懷疑論觀點,
既然曾淼泓和歐崇敬都可以公開說,
卻又不去處理他們,
還在這盲目護航,
我真覺得奇怪呀!?


人家H兄比較老江湖啦,

知道不值得為了彭主播等人的瞎掰,去賭賭看會不會被反控誣告啦。

你這菜鳥就別太衝動了啦。

還有,

歐崇敬那些人頂多就是誹謗罪,

刑法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而且那是告訴乃論罪喔,

但你告人誹謗不成,被反控誣告,

那就是七年以下的公訴重罪囉。

通常呢,

跟著名嘴散布假消息,

只要源頭名嘴沒被告,

大概就不太會有事。

但若太認真,

因為被人罵是造謠,

就去告罵的人誹謗,

一不小心就會告不成還被反控誣告,

尤其是人家已經提醒你要有證據再講、要你拿出證據、證明給你看那是假消息,

你還堅持要講,

那被告不成被反告成的機會很大啦。

江湖在走,眉角要懂。
sunhm wrote:
我可是抱著懷疑論觀點(恕刪)


他們又不來這邊討論,管他們幹嘛?

倒是你的懷疑論怎麼都沒用到他們說的話上面阿?他們說什麼你就信,還一直貼他們的影片,連他們拿不出證據來證明這點這麼明顯,你都注意不到,這是什麼毛病阿?
hotonpone wrote:
跟這群人對話無疑就是(恕刪)


您老不就是那個一口咬定我跟T大是同一人,真的要澄清就龜回去的老兄嗎?

賭注還是不變喔,您能證明所言不虛我付您一百萬,不要再牽拖沒有誘因啦,反之只要您對自己的輕率發言道個歉,承認自己沒憑沒據就亂講話而已,這樣的投報您都沒有膽量跟,這是驗證自己說的話證明自己可信度的機會,別再東拉西扯拿其他我沒說過的話來賭,做不到嗎?
turtlins wrote:
我已經連續四篇文提醒你要有證據再講,
並且提供證據告訴你,
那種資訊不可能是真的,
結果你還是堅持要繼續拿不出證據地講。

所以曾淼泓和歐崇敬,
沒有證據亂講是不是?

你站得住腳不怕告的話,
要不要說他們憑空捏造?
我把這些內容轉給他們!
turtlins wrote:
知道不值得為了彭主播等人的瞎掰,去賭賭看會不會被反控誣告啦。
你這菜鳥就別太衝動了啦。

所以彭主播告你的話,
你可以反控誣告是嗎?
turtlins wrote:
如果只是為歐崇敬這種人散布的假消息而犧牲

好耶,
那我就轉給歐崇敬,
說你評論
"歐崇敬這種人散布假消息"
sunhm wrote:
所以曾淼泓和歐崇敬,
沒有證據亂講是不是?

你站得住腳不怕告的話,
要不要說他們憑空捏造?
我把這些內容轉給他們!


怎麼,

不敢自己去告,

改成要去唆使他人來告嗎?

你要不要先想清楚點啊,

網路上多少人在罵彭主播等人造謠啊,

彭主播有沒有去告過這些人?

沒有吧,

那你要不要想想為什麼不告呢?

如果告得成又沒副作用,

網路上漫山遍野都是被告啊。

尤其你還可以耍賴說你是根據這些名嘴的資料,

那這些名嘴要賴給誰呢?

菜鳥,

這招狐假虎威沒用啦。
turtlins wrote:
網路上多少人在罵彭主播等人造謠啊,
彭主播有沒有去告過這些人?

所以彭主播告過哪些人呢?
sunhm wrote:
所以曾淼泓和歐崇敬,
沒有證據亂講是不是?


我前面已經針對你引用關於政大副校長王文杰在公聽會的發言,

貼了完整的公聽會正式記錄,

你有看到「當時的教師證書就是講師證書」這句嗎?

所以,

你還認為他們有證據嗎?

另外光是就本棟主題,

這些所有聲稱自己看過法院公文又說過「英國法院判決」這幾個字的名嘴、記者、政客們,

通通都是誹謗罪的潛在被告啦,

除非他們承認自己看不懂case management directions啦。

既然他們都是誹謗罪的潛在被告,

任何指稱他們造謠的人,

都符合刑法310條第三項的不罰要件啦。

好了啦,

法學小教室到此結束,

網路上你罵我、我罵你就算了,

沒十足把握,別衝動就說要告要告的,

刑法不是好玩的,

只要是告人家刑法的,

都要小心被反控誣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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