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近日大家都在討論同性...(恕刪)

口口聲聲你認為,法律目前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一但不合你意,就要修改,那法律是兒戲囉,對。要改成合你意的,才叫民主國家,才叫自由國家。那以後改殺人無罪。這樣剛好是合殺人犯的意

紫南星 wrote:
這個論點有問題- 就好比開放黑社會進校園 , 品行好的學生恪遵本分 , 自然不受影響 ?
照此論點 , 也開放大麻毒品 , 開放娼妓 , 開放博弈等 , 反正不會受利誘 , 脅迫 , 同化的人一定沒影響 ?


明明就是不一樣的東西 卻非要這樣醜化

性向會因為利誘脅迫而改變嗎?

毒品會殘害身體 賭博會家破人亡 同性戀會嗎?

同性戀一直都在 你也沒被影響阿?

他們只是要求爭取自己的權利 完全沒礙到誰 為什麼要反對呢?

難道 同性戀也可以反對異性戀婚姻嗎?
yuffany wrote:
大自然演化的結果,
人類生理構造就是男+女可以繁衍後代,從來就不是為同性伴侶設計的,
人類社會進化的結果,
婚姻制度就是男+女可以組成家庭生育兒女,從來就不是為同性設計的。


這又是誰規定的 異性戀佔多數 就能剝奪 無視同性戀的存在及權益嗎?

世界上存在同性戀這件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給他們應有的基本權利 到底為什麼要反對

難道外人也可以反對你們夫妻的相處模式嗎?

同性戀 不需要誰的尊重 他們只是想爭取自己的權力而已

.......一旦同性婚姻合法 各種民法規定配偶應有的權利 都能獲得保障
鼓勵認養孩童 也可以讓無依的孩童得到歸屬感.........

那就另訂伴侶法就好 德法不也如此 為何一定要修改民法?

民法本身就是為異性戀而設計的,

為了同志必須“性別中立化” ,知道要改多少法條嗎?

更別提為了同志認領 收養小孩 又要改多少了,

在西方同志領養小孩都還在實驗階段 禍福難料,

忍心為了同志的權益 而犧牲孩子的權益??

只要事涉第三者的權益 就不是人權..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這又是誰規定的 異性戀佔多數 就能剝奪 無視同性戀的存在及權益嗎?

大自然的演化,不是任何人能規定的。
人類社會的進化,當然是人類智慧的累積。
以往可以一夫多妻,現在不能一夫多妻,也不能一妻多夫、多妻多夫,
為什麼?因為根據人類經驗,一夫一妻比較好。
一夫多妻在社會還是存在,
他們也被剝奪存在及權益嗎?
沒有人會這樣說,
一夫多妻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法律上就是不給予保障,這有什麼問題?
同性伴侶和一夫多妻一樣,不受法律保障,這又有什麼問題?
政府有給他們一男一女結婚的權利,又不是不給。
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
婚姻制度注重的是社會的安定、育兒的成長環境,
同性伴侶權益當然可以討論,但是社會的安定與後代的成長環境依然是優先考量。

目前的修法方案,
在民法中隨便改幾個字就認為是解決問題。
到底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難道芬蘭訂一整套同性伴侶法律是傻子?
盲目支持胡亂修法日後就知苦果。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to 樓上的 Audrey103 !!

請不要亂引言 , 這句話不是我講的 , 我可以無視同性戀 , 但堅持反對同志婚姻設定專法 !!!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這又是誰規定的 異性戀佔多數 就能剝奪 無視同性戀的存在及權益嗎?


所以另訂伴侶法 有這麼難嗎?

本來條件就不一樣的兩種人 為何硬塞到同一法條裡,

同志適用六等親之內不能結婚嗎? 適用性忠貞嗎?

未來民法是否又要為他們修改?

還有婚姻從來只是制度 不是人權,

不然 為何堂兄妹等近親不能結婚? 一夫多妻不能結婚?

難道政府侵犯了這些人的人權?

紫南星 wrote:
to 樓上的 Audrey103 !!
請不要亂引言 , 這句話不是我講的


抱歉 剛才好像是系統錯亂

明明引的是櫻樹的言 卻.....哈哈 已刪除

Audrey103 wrote:
抱歉 剛才好像是系...(恕刪)


沒問題 !! 同志婚姻法 , 無中生有 , 這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的社會民情 , 12/3(六) 反同大遊行 , 大家出來捍衛自己及子孫未來的權益及福祉 .....
相愛就可以結婚的話
那人狗都可以結了
黃金300秒 wrote:那法律是兒戲囉...(恕刪)
法律不是不能改,不然我們選立法委員要幹嘛?

立法院天天在做的事就是立法跟修法(甚至是廢法),所以拿法律不能改變來當做是說詞很不靠譜,重點是立法跟修法的合理、正當性,而不是法律不能改...
  • 4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