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vey norman wrote:
日治時期台灣人的護照...(恕刪)
不認同保有日本國籍=3位台灣人被判敗訴
居住在台灣的3位男性,就第2次世界大戰前所持有的日本國籍,自認現在應該仍持有的訴訟案在11日正式判決,東京地方法院的審判長市原義孝裁判斷「已經喪失日本國籍」,退回案件不予受理。
根據判決等,3人都是在二次大戰前出生於日本領土下的台灣,雙親都是台灣人,因此當時取得日本國籍。日本戰敗後的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下,日本放棄台灣的所有權。同一年日本與當時中華民國之間就台灣人的國籍制定中日和平條約並生效,台灣人自動喪失日本國籍。
真慘啊
有人就是這樣下賤
一直想當日本人的龜孫子
可惜 日本人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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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阿嫲是自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