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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隨機砍小孩,被行車記錄器拍下,新增視角

殺人免償命

毒品氾濫

治安敗壞

誰造成的?
LIKE-SEIKO wrote:
立委才是要付最大的責任


原來立委還兼任檢察官跟法官喔
huang635555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5-10-03 9:43
jxv wrote:
苗栗市202...(恕刪)


怎麼不是直接開車撞上去
拜託趕快用死刑解決掉有問題的垃圾吧!
jxv wrote:
苗栗市202...(恕刪)


這已經不是七嘴八舌了!

這是台灣嚴重的治安問題!

比酒駕還可怕!
huang635555 wrote:
怎麼不是直接開車撞上去

18樓說了
但是還有人認為開車撞倒兇嫌
會被判刑
而且還會比兇嫌判更重
台灣司法就是一個癌症,可以控制但無藥可醫
法官與立法相關人員的腦子都是大便
廢死聯盟與相關人員的腦子都是廚餘

就算沒死刑, 也該廢了他雙腿。

嫌犯9年前都蓄意殺人了,放出來不到半年又一次了。
請問再關 9年,嫌犯58歲,不工作(也找不到工作) 是不是又要在殺一次人??

昨天看警察阿呆在嫌犯家門口的影片也真夠好笑的, 拿槍的拿槍,拿盾的拿盾,
好話相勸的與嫌犯溝通,這種就直接電擊擒拿起來就好,還在543什麼???

在美國你手持武器, 在警察的警告下, 如果敢逼近警察就直接開槍了。
機會是給聽得懂人話的人, 至於那些聽不懂有意圖想反抗的人,當場可以斃了,
誰知道給他機會後是否造成警員傷亡。(到時還要國賠,訓練一位警員不容易呀)

台灣什麼都半套,學別人也學一半,學人家講人權,
人民的素養/素質是否已經夠資格來談人權?
中華民族的基因 + 文化在這幾千年來講道理講人權有用嗎?
有用的話, 新加坡需要這麼強制的處罰?
有用的話,對岸需要這樣的霸道?

中華民族的文化素養本來就沒有資格談平等人權,
因為得寸進尺早已留在我們的基因血液裡。
wow-ouch

不是華人基因差,美國的罪犯也沒兩樣,但敢這樣造次的都被送去見上帝了,頭腦正常的都知道要收斂,哪會有這麼多機會留給你說嘴?

2025-10-03 10:48
Gungrave_OP

wow-ouch 我說基因是指人權+廢死這件事,我們血液裡就沒那個本事, 如何學人家講人權?

2025-10-03 13:08
曉得 wrote:
18樓說了
但是還有人認為開車撞倒兇嫌
會被判刑
而且還會比兇嫌判更重


01不是都說開車殺人最方便嗎?
我看過無數次類似的言論
反正他們的意思就是台灣就是鈑金路權
開車撞死人頂多就賠個幾百萬很划算
像是這種案例搞不好鄉民還會說用刀太傻應該開車撞
人渣!!!!!!!!!
沒有檢舉交通的人同樣一直被砍,

再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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