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與立法相關人員的腦子都是大便

廢死聯盟與相關人員的腦子都是廚餘

就算沒死刑, 也該廢了他雙腿。

嫌犯9年前都蓄意殺人了,放出來不到半年又一次了。
請問再關 9年,嫌犯58歲,不工作(也找不到工作) 是不是又要在殺一次人??
昨天看警察阿呆在嫌犯家門口的影片也真夠好笑的, 拿槍的拿槍,拿盾的拿盾,
好話相勸的與嫌犯溝通,這種就直接電擊擒拿起來就好,還在543什麼???
在美國你手持武器, 在警察的警告下, 如果敢逼近警察就直接開槍了。
機會是給聽得懂人話的人, 至於那些聽不懂有意圖想反抗的人,當場可以斃了,
誰知道給他機會後是否造成警員傷亡。(到時還要國賠,訓練一位警員不容易呀)
台灣什麼都半套,學別人也學一半,學人家講人權,
人民的素養/素質是否已經夠資格來談人權?
中華民族的基因 + 文化在這幾千年來講道理講人權有用嗎?
有用的話, 新加坡需要這麼強制的處罰?
有用的話,對岸需要這樣的霸道?
中華民族的文化素養本來就沒有資格談平等人權,
因為得寸進尺早已留在我們的基因血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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