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_m3 wrote:幾個月前就知...(恕刪) 我是覺得,「減災」跟「避難」都很重要減災包括解決堰塞湖,也包含對下游河道的預防性措施而避難最重要的是「最大破壞範圍與規模」有,也就是堰塞湖最嚴重的狀況就是滿水位崩塌,這樣狀況下的災損狀況,相對應的人員疏散與避難計畫。就算不能對堰塞湖壩體做引流、爆破,也要掌握「最大危害狀況」的應對措施而不是傻傻地一直開會爭執是溢流還是潰壩
看看做了甚麼?還是山高路遠監測就好?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國有林地堰塞湖應變標準作業程序6.2、 堰塞湖緊急工程處理緊急工程處理之目的為降低堰塞湖天然壩發生潰決破壞之風險與減輕災害可能造成之衝擊。【說明】堰塞湖緊急工程處理常用之工程方法包括 1.利用抽水、排水、降低天然壩頂高度等方式,以降低堰塞湖蓄水深度及蓄水量;2.加強壩體安定性,如強化壩址安定條件等;3.強化下游河道既有防災設施之功能等。目前堰塞湖緊急工程處理採用的工程方法整理如下:1. 緊急抽水為初期應變階段之緊急處置方式之一,利用抽水機、虹吸(siphon)原理排除湖水,降低或控制堰塞湖蓄水區水位高度及水位上升速度,以避免湖水於溢流時造成壩體發生劇烈沖刷,其後再陸續實施臨時排水工程。2. 緊急排水為初期應變階段之緊急處置方式之一,於堰塞湖壩體開挖溢流水道(鋪設保護工)為緊急工程中最有效的方法,除可導引水流沿溢流水道排至下游,避免堰塞湖蓄水區湖水於溢流時造成壩體發生劇烈沖刷外,並可藉溢流口高度的控制,逐步降低堰塞湖水面高度;但須嚴防溢流口流速過高導致大量沖刷,造成壩體破壞。3. 降低天然壩之壩體高度(壩頂挖降)(1) 降低壩頂高度可減少堰塞湖蓄水體積,並可降低堰塞湖潰決之機率及危害程度。(2) 在安全性考量下,壩頂高度的降低工程宜在枯水期間進行,在堰塞湖蓄水位低於壩體高度時儘可能降低壩體高度,但須嚴防壩體高度低於當時之蓄水水位高程,以免造成溢流而衍生災害。(3) 在壩體高度降低後,建議可於壩頂中心位置配合施設溢洪道或是排水管道,增加壩體的穩定性。第 28 頁 /共 34頁4. 河道疏濬與整治工程(1) 為維持河道流路的暢通,選擇適當時機進行河道淤積土石的清理工程,並利用現地淤積的塊石材料以堆砌或石籠方式施作護岸與整流工程,以維持河道的穩定。(2) 針對河道主要淤積區段與現況出水高度不足的河段,可考量以河道疏濬措施,增加通水斷面積以提高河道的輸洪能力。(3) 下游若有防砂壩、蓄水池(壩),儘量保持空庫;亦視需要可疏濬河床。5. 崩積堆積土石移除崩塌堆積土石易於颱風豪雨期間,經降雨形成土石流而衝擊天然壩壩體,造成潰決破壞。因此可考量結合壩體降低工程(壩頂挖降),將移除土石回填堰塞湖湖區,以減少堰塞湖之蓄水體積,降低潰壩發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