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omomo wrote:
時常看到一些...(恕刪)
1. 薪資(月收入)不見得能符合生活所需
2.體能不見得能負擔
月薪基本工資28950,老闆實際支出大約34000左右(勞健保、勞退)
28950還要扣除自負額
換算下來可能一個月27000
外勞、外配願意接受的工作,通常是「基本工資」+ 「正常早八晚五」 + 「體力付出或是高溫、日曬、久站....」
由於勞動部幾年前因為過勞死議題,所以嚴格限制每週、每月工時,導致過去以基本工資作為底薪、用加班費彌補缺額的勞工,沒辦法在同一間公司、同一個職位獲得生活所需的「薪資收入」(我指的是你所謂的一般工作)
如果有房貸、車貸、助學貸款....
這份工作不只沒辦法養活自己或是家庭,還會卡住「兼差」的額外收入機會
過去沒有嚴格限制每週工時的時候,資方可以少負擔「一個常態性固定員工的薪資成本」
勞方也可以透過每日的加班時數,賺得額外的薪資彌補基本底薪不足的部分
現在的狀況,導致有能力取得駕照、加入外送平台的國人選擇有時間彈性的外送工作
其他薪資不高的工作、體能負擔重的工作,自然就很難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