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空出世 wrote:我朋友在核二廠上班當包商
畜生網軍又在造謠
在核二廠上班,可以當包商??
橫空出世 wrote:從核電廠水池內拿出一根燃料棒,放在你面前,幾秒鐘,你就往生了。
畜生網軍又在造謠
三座核電廠已經用了約一萬束燃料棒
從水池拿出一根燃料棒,放你面前幾秒鐘就往生,
那請問一下從爐心拿一束燃料棒到水池,需要用時多少? 這樣的過程要幾個核電廠員工接力轉移?
橫空出世就是一個造謠的畜生
去查一下是真的
只是 到底是石綿還是輻射
這法院判台電必須負無過失責任災害126萬元 沒看到 寫原因
這網路查得到
轉新聞
李男主張,他從民國63年起於台電任職核一廠核能儀器技術員,之後轉到核二廠任電子儀器裝修員,後來赴醫發現因輻射線傷害致「次發性白血球及血小板減少」而調至水力發電廠半年後,再被調到核二廠支援,直到75年才調離核能反應爐廠房工作,並在96年屆齡60歲辦理退休。
李男說,他在91年赴三軍總醫院診斷為「再生不良性貧血」,96年赴台大醫院診斷為「中重度低細胞性骨髓併巨核細胞耗盡」等症狀,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判定他是職業病。因核一及核二廠以石綿作為管線保溫,建廠致試運期間石綿粉塵飛揚,他長期暴露其中。
台電主張,職病鑑委員的鑑定結果,僅勞保局對勞保給付的認定,非得據以認定李男的病況即職業災害;李男所患疾病與其輻射曝露,也無相當的因果關係。1041112
核電廠員工罹癌判賠 台電遺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2日電)台電核電廠員工罹癌,高等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台電必須賠償李姓員工126萬元,台電今天表達遺憾,強調該名員工工作30年所接受輻射劑量不到一年法定劑量一半。
媒體報導,在台電工作超過30年的李姓退休人員曾經在核電廠高輻射區工作多年,指因無完整防護,身體累積大量輻射,導致退休後罹患喉癌,打官司要求台電負起賠償責任,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台電必須賠償李姓員工1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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