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翻天 wrote: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2025...(恕刪) 唉!~法律如果用嘴巴講就算數~那檢察官也不需要「搜證」了~法庭上也不用「呈供」了~金流呢?就把金錢流向及目前現金位置直指出來不就好了嗎?為什麼不提出金流證據,一槍打死不是更好~如果,我現在用嘴說「賴青德收了我 5000 萬」請問,賴青德有犯罪嗎?法律要指摘一個人是小偷,也要人贓俱獲啊!~
KMT 自726後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得黃就得白,得白就得天下。。。送個新北市長,再加吹捧不斷。。。至於牢裡那個倒霉蛋,現在DPP打沒力,換人來踩一腳。省得出來糟心。。。太陽花最會的就是西瓜挖大邊的而已。KMT自古以來就是自己把自己掐死,沒有任何意外。
Chastise wrote:唉!~法律如果用嘴巴...(恕刪) 台北地方法院週四(7/10)繼續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入的京華城案,檢方在庭上表示,由於柯文哲對其前助理許芷瑜(橘子)曾從妙天禪師處拿走裝有1千萬元現金皮箱一事未表示異議,因此不再傳喚悟覺妙天出庭作證。對此,柯文哲律師團表示沒有意見;律師黃帝穎則分析,柯陣營最常喊「查不出金流」,卻被柯文哲本人打臉,從目前揭露的資料來看,柯文哲私吞民眾黨政治獻金,至少認了妙天1000萬、謝國樑200萬,金流甚明,犯公益侵佔罪犯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