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topamine wrote:柯文哲遭求刑28年半...(恕刪) 雖然很清楚有鬼 - 不然沒事會安排人頭去政治獻金,沒事這麼多人落選就只有一個人能受邀去陶珠隱園歡唱。但法律這件事,就不是在跟你談"明眼人都知道",法律談的就是你懂不懂法。懂法的沒事,不懂法的才會有事。今天你檢方面對這種智慧型的 - 攤開每個明知道就偏偏都沒有違法,就是能夠做到你看得到但什麼辮子都抓不到,檢方耗了快一年,該認輸就認輸了啦,人放一放啦。
留客干 wrote:法治國家是以證據說話,現在到底是誰在帶風向?不就是檢調嗎? 所以我發現民進黨及支持者雖然滿民主人權法治但卻連基本的法治概念都沒有沒有證據又怎樣?憑幻想就能定柯屁罪甚至進一步演化成憑幻想就能抗中保台憑幻想就能台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