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20戰雞 wrote:正常的啦,藍營偽造罷免書,白營偽造錄音檔,半斤八兩。 青鳥不讀書長大變笨鳥給個黃國昌說這是真的檢察官錄音檔的證據讓大家開開眼偽造文書(英語:Forgery)是指故意製造假的文件或刪改文件以達致誤導他人的目的或濫用他人名義的行為,通常會因而得到利益(但並不以此為構成要件)。未經文件的擁有人授權而複製文件並不是偽造文書,但若之後以有關的複製文件來誤導他人就算是偽造文書。
當初還在偵查期間就有媒體揭露的的小沈1500,說沒問題,媒體說的跟事實不符現在都偵結起訴法院公開審理了,證人在法庭上的說詞被酸到一堆人質疑檢察官是怎麼寫起訴書都產生爭議了,結果你現在跟我說如果公開當時的偵查內容公開恐違法?人家就是在討論當時的偵查是否有不正問訊的情況…偽造文書,如果內容是真的就沒有偽造的問題,如果不是真的,跟原始資料有出入,那就無法構成洩漏秘密資料當初那個馬記者,不就是這樣結果什麼都沒被司法檢討到就放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