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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岸條例第9條之1 >> 絕對沒有違憲!!!!

herblee wrote:
兩岸條例的立法意旨:
兩岸條例是為了規範兩岸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處理的特別立法。
"設有戶籍" 的認定:
兩岸條例第9-1條和第26條都明確規定了"設有戶籍" 的認定範圍。


不要自己亂解釋
9-1是92年大修時加入的
立法理由就已明白說了加入戶籍、護照定義的理由
就是不要有雙重身份
因為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用戶籍來做定義

領有台灣居民身分證、中國定居證會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所應有之權利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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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年十月九日 (全文修正)
第九條 之一 (全文修正)
條文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為避免產生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形成雙重身份,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情事,參照國際間係以單一戶籍為常態,為利行政管理之需,並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之考量,爰於第一項及第二項明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違者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份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以期明確界定其身份,並避免臺灣地區人民藉取得大陸地區人民身份,作為規避其在臺義務及責任(例如兵役、納稅、法律義務、司法制裁等)之原因。
  三、為使民眾於本條增訂後能有一段期間因應,使其得因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而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爰於第三項訂定過渡條款在明定渠等正本條例修起施行之日,六個月內地註銷大陸放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JasonQ

綠營蠢蛋最擅長自己腦補....想著想著就當真了

2025-06-10 14:48
鐵牛CEO wrote:
JasonQ...(恕刪)


柯文哲貪污,定案了嗎?
執行了嗎?
法院判決了嗎?
柯文哲敗訴了嗎?

把一個八字都還沒一撇的事件當成事實渲染,有助於爭取柯文哲的清白?

無限上綱的跟著政客起舞,很得意?

相較於此
陸委會扭曲法律規定,已經執行了,不是嗎?

瞎扯柯文哲案檢方的行為,有助於釐清陸委會侵害國人權益的討論?
他們
古代靠 阿Q精神;
後來靠 精神勝利法;
現在靠 自謂。

其實都一樣,只是愈來愈嚴重。

「阿Q精神」、「精神勝利法」、「自謂」,都是中囯文化的自然存在。

「阿Q精神」、「精神勝利法」、「自謂」,都源自「自我感覺良好」。
一堆蠢蛋

法律沒有明言的項目。

立法去追加跟限制,這是國家立法機制

沒有通過立法,使用行政解釋

就是不合法

蠢蛋國家的行政使用獨裁的手段

還有一堆傻逼加傻蛋

會去附和不合法的解釋

真是蠢
JasonQ

我後來想了想....這些人應該不是蠢,而是「壞」

2025-06-11 0:08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44384

陸委會認定「台籍教師張立齊」領用大陸定居證,進而註銷其台灣身分,張立齊事後為己辯護,強調他的定居證已於去年過期,不過陸委會仍展現強硬態度,強調不論證件是否逾期,都不影響違法事實。其實陸委會去年早已審議過張立齊案,當時裁定張領用定居證並未違法,豈料事隔1年半,態度竟180度大轉彎。

張立齊大陸定居證事件時間表:
張立齊於202411日領得大陸福建「定居證」。


陸委會20254月發布最新令釋,原本是持有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才會被註銷台灣身分,現在新增納入「大陸定居證」。


陸委會今年65日宣布註銷張立齊台灣身分。

˙張立齊6月8日聲明,其大陸定居證已於2024年6月失效,比陸委會註銷他台灣身分還早1年。


陸委會69日回應,只要申領定居證就違反「兩岸條例」,不論查獲時證件是否逾期,都不影響違法事實,維持註銷張立齊台灣身分的裁決。


但事實上張立齊202411日領得大陸定居證時,就曾受到兩岸媒體的報導,當時有台媒詢問陸委會的看法,而陸委會表示,所謂的「定居證」,因為還不需設籍中國大陸,因此並未違反《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不會註銷台灣戶籍。但若台灣人申請大陸方面的「居民身分證」就將會違法。


沒想到事隔1年半,當時陸委會認為張立齊領用定居證並不違法,現在不僅將持有定居證視為應除去台灣身分的原因,更將張立齊當作開鍘的第一人,同樣是民進黨政府,態度完全不同,實在令人始料未及。】


張立齊在金門大學的時候,陸委會主委是他的老師。由這一篇報導,我更加深信師生應該有結怨。可能老師叫他不要去福建發展,學生不接受。

ccy4343 wrote:
他表示,其大陸定居證已經失效快一年。「我肯定你沒有證據,所以本人鄭重籲請陸委會拿出證據,證明本人現在持有有效期內的定居證,公布給大家。」

失效了為何還能留在中國?
所以他在中國是黑戶?
sasamisami wrote:
失效了為何還能留在中國?
所以他在中國是黑戶?

你在說什麼亂糟糟的?
沒有定居證 一樣可以待在中國的,
去一個國家要的是該國家給的簽證,
至於其他什麼證的...都是為了方便行事而給而申請的.
sasamisami

簽證可以長住和工作嗎?

2025-06-12 19:38
如果, 假設一下對岸直接發居住證/ 戶籍給賴清德 , 並發布記者會公布, 那這個條例適用嗎?
JasonQ

這麼用力打臉陸委會....你不講武德喔!

2025-06-12 9:32


呼籲



持有台胞證
就是中國認同者

都要

註銷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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