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
無敵娘娘槍 ...(恕刪)

首先,施行細則基於的母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有限制「軍人身份」必須符合20年設籍規定,沒有限制一般人民、學生身份必須設籍20年。
施行細則只是「命令」,法律位階遠遠低於法律(如條例),不能逾越母法的限制範圍。




香港自1997回歸中國,至今已經28年
國防醫學院對招收港澳生的條件,只有限定必須具備港澳永久居留權且曾在海外居住6年以上....
這樣的招生條款,相較於「父親為台灣戶籍國民,出生2歲後就在台入戶籍,至今已達16年的中華民國國民」,那個對國安的風險比較高?
如果因為接觸軍職人員就有可能造成國安問題
政戰體系接觸到的國防機密比國防醫學院低嗎?
父母都不是台灣戶籍國民的孫立方可以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一路在國軍政戰體系中升等到中將,還是不具備作戰專業的記者專長。
結果,在台灣設籍16年的18歲數理資優生卻被刻意的排除在國防醫學院的招生名額內?
陸委會、國防部、民進黨政客把持的中央政府....
明顯是曲解了法律規定,把施行細則凌駕在母法規定之上,濫權攻擊一般人民、剝奪國人的權益。
國防醫學院的招生簡章很明白的依據錯誤的法律見解而把施行細則作為規定的依據。
為何你要如此設身處地的幫陸委會、國防部解釋呢?
sasamisami wrote:
JasonQ...(恕刪)
那是你的認為
國防部早就公開宣示「學生畢業以後才會任官,認官以前都不具備軍人身份,都只是學生而已」
就算提早送入部隊實習,人在軍隊環境實習的學生也不是軍人身份
相關文章請參閱

1. 招生簡章上的規定是國防醫學院的權力,這是學校的自主範圍
2. 為了要合理化國防醫學院的規定,硬要牽拖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結果卻曝露出「濫用法條」、「曲解相關規定」的愚蠢行為與藉口。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施行細則的母法,母法只規定身為軍職必須有20年期的入籍規定。
施行細則擴大限制人民的身份條件,本來就逾越了母法的範圍。
國防醫學院校方、國防部、陸委會還拿這種侵害人民權益、逾越母法範圍的「命令」來作為依靠....
本來就是唬爛和欺騙人民罷了
3. 孫立方的案例,證明了「有沒有國安問題是因人而異」
所謂的因「人」而異,指的不是當事人,而是「掌權的人」。
孫立方:14歲以前在中國生活,父、母都是沒有台灣戶籍的國人
附中數理資優生:2歲以前在中國生活,父親為有台灣戶籍的國民。來台設籍16年,現今18歲。
4. 香港回歸28年。
國防醫學院對港澳生的招生條件,只有「港澳地區永久居留權」+「海外生活6年」,不需要設籍或是歸化。
國防醫學院說港澳生沒有國安問題
一堆路人甲乙丙丁卻認為「2歲以前在中國生活,來台設籍16年的18歲高中生」有國安問題,所以需要從嚴審核報考國防醫學院的資格...
5.
孫立方國中畢業後就讀國防體系的中正預校、政戰學校,畢業後加入青年日報,沒有戰鬥部隊經驗,也沒有理工背景。日前由少將升任中將,受到民進黨政府的重用。
附中數理資優生,具備數理專長,從小在台灣長大,設籍16年,今年18歲,依據規定報考國防醫學院,卻因為「陸委會、國防部、國防醫學院」以設籍未滿20年,拒絕對方報考「年齡限制在22歲以內」的國防醫學院。
殲十、空警、霹靂15....之所有存在,並造成印度極大的戰損,背後的依靠是專業、有能力的理工人才
賴清德政府卻認為軍旅生涯長期在青年日報的記者資歷很重要,所以努力在少將退伍年限前升等為中將....
卻拒絕一個有數理天賦的資優生投入國防醫學領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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