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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還要堅持死刑

airbus330 wrote:
阿姆斯特丹99 wr...(恕刪)

高雄市一名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左營哈囉市場,打死退休陳姓女教師,光天化日下劫財還殘忍性侵,歷經5次審判均判死,
高雄分院今天(7日)上午更4審宣判,認為劉男「並未搶奪女老師」的現金,有更生改善可能性,改判無期徒刑
可上訴
這人渣已確定逃過死刑,
在上訴期間 刑法修定
殺人罪可處死刑,終身監禁.無期徒刑
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後改判~終身監禁
也算是勉強接受的結果
xattacker

我不能接受🙄

2024-09-29 10:25
t5685963

高雄法官是有名的貪[翻桌]

2024-09-29 23:05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最後改判~終身監禁
也算是勉強接受的結果

所以為何受害者家屬還要繳稅來養這東西?既然你可以接受那這東西可以讓你來養嗎?
阿姆斯特丹99 wrote:
高雄市一名失業男子劉...(恕刪)

1. 問A答B, 民進黨慣用招式
2. 干我什麼事?
若我親人被xx, 我沒辦法對兇手私刑, 但我也會找他親人算帳。
問問美國和日本啊
可能還是要有代價
所以你是說,就算我在你面前姦殺了你的女兒,我也不該被判死刑,只能無期徒刑,關了25年就可以假釋出來繼續生活??

很抱歉!!我的心胸沒有那麼寬大。

如果加害者有人權,那被害者呢??他被殺的死後他的人權在哪裡??

殺人不用償命我當然可以放心為非作歹,反正又不會死。

美國的零元購之亂還讓你看不清人性嗎??

你要談廢死,請先讓你的至親被慘忍殺害後再來談,不然你只是一個偽善者。
殺人償命只是剛好而已.你看被害人當下就被害了.嫌犯在案後多活了多久才伏法.偏偏法官們又維護嫌犯人權.真的是天理何在.那些廢死的才是社會亂源.不管是立委或官員.你有膽就明確的表示廢死.日後公道自在人心.看現今社會上會做何回饋.
linyichun wrote:
所以你是說,就算我在...(恕刪)


殺人罪處 死刑.終身監禁.無期徒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增加終身監禁刑
給不想殺生的法官,
永久隔離殺人犯
另一個選擇.
你要殺人犯死刑,法官不判死
你有什麼高見嗎?
說來聽聽
台北的好野人 wrote:
殺人償命只是剛好而已...(恕刪)


才不要理廢屎聯盟
假人權,講修復式司法,
01 搜尋就可以知道,
這是非常噁心到
想吐的東西。
殺人償命,已經被大法官設下
18銅人陣。終身監禁,那些
不怕關,不怕死,就怕關到死
非常有用.
yuhsiu886

就問你一顆子彈可以解決的為什麼還要關到死? 關到死的社會成本由你們出可以嗎? 哪一個不怕死? 只看到小孬孬一直再上訴

2024-10-04 0:58
挑戰人民有多少在乎死刑!

不管事的人民,還是不少!

高電費將再考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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