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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與協同訊號間接害死人了?

Ok1988 wrote:
"「館長惡名昭彰」因...(恕刪)


所以是綠白網軍強。 扯藍做啥?
以後畏罪自殺的全部叫被害者出來負責

你說好不好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以後畏罪自殺的全部叫被害者出來負責

你說好不好

要看被害者是誰了 ,

是被害的加害者 ,亦或是加害的被害者?
以此事件來看 , 死者為加害的被害者 ,
4X貓自比為被害者 ,但實際上算是被害的加害者
然後極盡嘲諷霸凌之粉專留言者就純純的加害者
包含留言的那位議員

如果加害者都該以死來作為道歉的話 ,
那還有兩區的人士尚未道歉
強搶四差貓的東西 就是不對
加害者死了 倒楣的是四差貓
賠償無門
Juliance wrote:
4X貓自比為被害者 ,但實際上算是被害的加害者


你這什麼邏輯 a搶b的東西
a自殺死了 b是加害者

以此推論 a強姦b
a自殺死了 b是加害者 ?????
選舉

對啊 好奇怪 大家猜丟水瓶那個會不會也那個

2024-09-04 11:33
現在還當小草的,還怕嘲諷?
LIKE-SEIKO wrote:
你這什麼邏輯 a搶b的東西
a自殺死了 b是加害者

以此推論 a強姦b
a自殺死了 b是加害者 ?????

這沒錯啊 , 4X貓本身是掌握媒體資源的人 ,
他Po上網路取暖 ,
其餘支持者接著網路霸凌.
確實算是被害的加害者啊?
這有錯嗎??
如果他是Po文在非公開群組,那就不算是被害的加害者了,
但他是發文在公開的群組內 , 且還有民代跟著留言支持
為什麼最醜的還有人要看,

聽說目前努力約跑中,嘔嘔嘔嘔嘔。

科科!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畏罪自殺的全部叫被害者出來負責

"後續將「報案證明單」分享在他臉書粉專,並表示「希望他們(小草們)平平安安身體健康,才能努力去賺賠償金,再給我買iphone16和日本旅費」。"

關鍵不是被告吧
關鍵是 網路霸凌...
把報案證明單 貼出來 還近似威脅人身安全
以前只有黑道討債會"希望"對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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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用網路資源霸凌的人
說自己也是受害者 好噁心阿
Juliance
Juliance 樓主

應該說他是沒殺人的殺人犯

2024-09-05 7:34
一張好牌不會利用.換成民進黨早就50萬人包圍凱道了
說民眾黨會有將來?!明年都還有沒有存在都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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