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50cc wrote: 賴清得選前說要去立法院報告,大法官有叫賴清德去立法院去完成他的承諾, 這樣而已。 如果沒去,那就是違信背義,大法官有說的很清楚了 所以為了不讓法治變成形式,就應該立法改革。怎麼會僅用道德約束、那以後紅綠燈都收起來、大家過馬路都靠道德?
and50cc wrote:如果沒去,那就是違信背義,大法官有說的很清楚了 講真的 這種講法不就是說本案根本不是憲法解釋的問題而是 政治(協商)的問題憲法法庭根本不該受理...另外 大法官說立院也要求解釋怎麼可能大法官釋憲是有受理才能有解釋而受理 是"受害"方提出申請立院 根本不應該去申請相關釋憲講得自己是被迫解釋但是實際上就是 只有行政單位(含監察院) 要求解釋大法官是樂於當行政單位的代言人....
Lightwave18 wrote:綠營來個高手了大家怎麼看? 這算高手???!!!我請中華民國的國父說明。。。。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不是中國人,不然是什麼人?這不是反質詢。。。這段話是表示認同質詢委員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