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老子的監察院是各省議會選舉的現在總統提名立院同意的沒作用的監察院跟我有什麼關係?-----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第 九 章 監察第 90 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第 91 條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一 每省五人。二 每直轄市二人。三 蒙古各盟旗共八人。四 西藏八人。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