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001 wrote:立法院會21日繼續處理藍白所提國會改革法案,場外聚集約40個民間團體、逾200人要求藍、白立委正視人民訴求,輪番進行街頭開講,警方也出動200名警力維安。(中央社) 等等,警察都派200人出來了,你給我40團來200人,平均一團5人,韓團都比這多很多啊
藍白版本的藐視國會罪條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48條第2項: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再覺得政治跟你沒關係阿,看看這條如果三讀通過後,藍白會開始找哪些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有關係人員開刀?